奶非天 作品

133.第133章 超級罪犯!(第2頁)

 一般到了這一步,普通一點的兇案也就告破了,畢竟大部分的犯人打算弄死別人,都是因為和對方有著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所以人際關係調查是非常有用的,而且效果很好。

 然後如果能找到證物也能縮短辦案的過程,那些偵探小說裡的佈置其實在專業的警察看來有一些不可取,因為做的佈置越多,那麼留下證據的可能性也就越高,指紋,生物素材採集,汗液的採集等等,都可以找到罪犯。

 做的越多,那麼犯錯的可能性也就越大,這讓滕樹想起前世有人按照偵探小說電視劇和動漫裡的方式殺人,結果事發二十四小時就被抓了,被抓的時候還表示不應該啊,這不是無解的手法麼?

 其實這樣反而留下了特別多的罪證。

 但是那種最讓警方頭疼的,就是受害者走在沒有監控的路上,然後突然被別人即興弄死,弄死把刀丟到河裡,然後衣服這些燒燬的案子才是最為折磨人的,因為想要從尋常的手段偵破會變得非常有難度,要大量的走訪排查,還不一定能夠找到線索。

 “沒想到是這樣..不過仔細想想你說的也對。”荒黑鶴聽完了滕樹的解釋,也露出了一絲思索的神色,但是這樣的案件顯然沒辦法寫到小說裡,畢竟不夠精彩,沒辦法展現偵探的推理過程,完全就是找證據,然後用證據堆砌出犯罪嫌疑人。“不過畢竟這是現實犯罪,小說和劇本里當然要戲劇化一些。”滕樹聳了聳肩,現代刑偵也導致偵探推理基本沒什麼特別的用,不過如果出現一些無法常規偵破的案件,也的確可以尋找偵探的幫助。

 滕樹就知道卡那茲市裡就有偵探工作社,但是他們大部分接取的都是調查另一半有沒有出軌,尋找走失的寶可夢等等,君莎晨也說過,大部分案件的破獲其實都沒有尋求過偵探的幫助,君莎大隊內部就自己解決了。

 但是電視劇和電影顯然不可能這樣拍,到時候拍什麼?拍一堆警察找線索?所以後面的刑偵劇基本都變成了警察探案,雖然也有一定的推理成分,但是更多的是依靠高科技破案,就比如《識骨尋蹤》這樣的經典電視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