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程旭遠的光輝成就(第2頁)
“程旭遠的房子,是人家給他換的。”
“那華僑公寓,本來就是賣給華僑的,一切都是按照最好規格弄的。”
“聽說現在也讓賣,一套房子的價格,最少也要一萬多塊錢。”
對於縣城的普通家庭來說,一千多塊錢,就是一個不小的數字,一萬多塊錢,那簡直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畢竟,在平均工資四五十的時候,攢下一萬塊錢,根本就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馮成剛在昌豐縣,家庭條件也算是數得著的人家。
可是馮成剛的家裡,滿打滿算也沒有五千塊的存款。
一萬塊,這對於馮成剛來說,就是一個做夢都不敢想的數字。
“程旭遠用什麼和人家換了這麼貴的房子?”馮成剛扭過頭看著吳小莉和自家女兒,沉聲的問道。
馮曉霞道:“爸,程旭遠寫了一本《明朝那些事兒》掙了不少錢。”
“今年夏天開學的時候,他就想要在華僑公寓買一套房子。”
“當時人家開價一萬多,程旭遠也準備付賬。”
“可是當那位華僑賣主聽說程旭遠是《明朝那些事兒》的作者之後,就希望程旭遠能夠用他《明朝那些事兒》的海外版權,來換取這套房子。”
版權是什麼,馮成剛和小羅都不知道。
但是兩個人還是很認真的聽著。
他們覺得,馮曉霞說的,一定是非常厲害的東西。
馮曉霞並沒有注意自己父親的疑惑,而是接著道:“程旭遠當時就告訴那位華僑賣主,說他《明朝那些事兒》的海外版權,只能給她南洋那邊的。”
“而且時間限制是五年。”
“也就是說五年之後,這位華僑賣主就不能出版程旭遠的《明朝那些事兒》了。”
說到這裡,吳小莉接著道:‘我聽說,當時程旭遠特別提出,他希望用錢來買這套房子,而不是用五年版權。’
“但是那位華僑賣主,可能覺得程旭遠《明朝那些事兒》的版權更值錢。”
“所以,堅持選擇了五年版權。”
五年版權什麼的,馮成剛聽的雲山霧繞。
但是有一點,他卻可以肯定,那就是程旭遠用一本書,買了一套房子。
而且聽起來,還是非常好的房子。
這小子,還真是一個有本事的傢伙!
對於馮成剛來說,他家的房子,倒也夠住。
但是對於小羅來說,他的感觸倒是頗深了。
他滿是感慨的道:“用一本書來換一套房子,不知道我現在去寫書,是不是有點晚哪!”
他這話,純粹就是開玩笑。
聽著他的話,馮曉霞笑著道:“小羅哥,只要你有心,我覺得什麼時候都不晚。”
小羅的頭這個時候搖得像撥浪鼓似的:“寫東西這種事兒,還是算了吧。”
“別說寫東西了,我平時睡不著的時候,就會找一本小學課本,只要看上一眼,不超十分鐘,呼嚕聲就打得震天響了!”
“讓我寫一本書,那豈不是要了我的命啊!”
馮成剛笑了笑道:“小羅,好好工作,一切都會有的。”
對於這種安慰的話,小羅笑了笑,並沒有吭聲,而馮成剛同樣沒有在意小羅的反應,而是帶著一絲感觸的道:“看來,這個程旭遠掙了不少錢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