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中馬 作品

第四百十二章 專利合作?頭一回聽說啊!(第3頁)

    “就這麼簡單,這樣免得手伸打瓜掏籽,就是費點力氣,但瓜整體還在,去掉籽的瓜剛好餵豬,”李龍笑著說,“搞得快的話,一天弄一畝地的話沒問題,十畝地,十來天就能弄完。”

    李龍還是挺樂觀的,他還在想著等到時有空去石城拖拉機廠問問能不能合作。

    梁月梅說了一會兒,就去做飯了,李建國則和李龍商量著種打瓜的事情。

    “既然是沙地容易種的話,那明年開春真像你講的那樣,咱們就得承包一塊沙土地,我想想啊……咱隊後面大壩梁那邊是沙土地,而且是熟地,沒鹽鹼,那裡應該能種。”

    要論對本隊的各地方土地的熟悉程度,能比李建國多的人不多。

    “嗯,那可以在那裡承包一份子地種打瓜。”李龍說道,“沙土地能種的東西多,紅薯也能種,就是這東西收的人少,不然的話咱們還能種幾畝紅薯。”

    “不種那玩意兒。”李建國一臉的嫌棄,“那玩意兒吃夠了!賣又沒地方賣,存也不好存,等啥時候糧食局收了再說種的事兒……”

    李龍笑了,李建國是小時候吃紅薯乾紅薯粉吃夠了,所以才會這麼嫌棄。

    其實把這個種出來弄紅薯粉條也不錯,主要還是費人工,這玩意兒以後再說吧。

    李建國把這一袋種子提到閒房子放好,李龍所說的種之前曬一天,還要用溫水泡一天,他嘴裡唸叨了好幾遍。

    一直到吃飯的時候,李建國還在問李龍關於那個點播器的細節。

    李龍就邊吃邊給他講。

    李強似乎對機械也挺感興趣,他爸問的時候他時不時的也提點問題,雖然幼稚,但李龍還是笑著回答了。

    飯吃過,李龍步行回到了馬號,接下來他要休息幾天。

    當然,只要回來,逮魚和弄兔子的事情肯定是免不了的,想來只要陶大強和楊永強知道自己回來,肯定會來找自己。

    果然,天還沒黑,這兩個就找了過來。

    “龍哥你回來了。”楊永強推門進來的時候,李龍和老羅叔正在吃飯。老羅叔見李龍回來也挺開心,專門炒了個肉菜,弄了一小盆,足夠兩個人吃了。

    “來來來,坐著一起吃。”李龍招呼著。

    “不了不了。”楊永強和陶大強兩個一起擺手,“吃過了來的。這天短,一天就吃兩頓,下午這頓才吃過沒一個鐘頭哩。”

    “那行,你們坐,我們先吃。這兩天閒著了吧?”

    “還行,我們去小海子看了看,把冰窟窿往開的捅了一下。隊裡那幾家還在逮魚,不過這兩天冷,天也短,他們逮的也不多。”

    “現在隔兩天我們也溜了下兔子套,就只有一個兔子,我們覺得是該換個地方了。”

    陶大強和楊永強兩個交替說著關於魚和兔子的事情,間或說一下隊裡的事情,讓李龍對這段時間隊裡的事情有了一定的瞭解。

    總體來說隊裡還是比較平靜,有內地過來投親的,找許成軍想要落戶,不過許成軍明確說了,除了父子、家屬這樣的,其他的不給落。政策就是這樣,要麼去鄉里找關係,讓鄉里給名額,要麼就到其他地方落戶。

    這讓李龍想起來自己的老爹老孃,如果把老爹老孃接過來落戶的話,隊裡不僅會給落戶,而且還會給分地。

    第二次土地承包之後,也就是千禧年之後,隊裡才開始實施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

    也就是說,到時候就算落了戶,也不會給分地,哪怕家裡生了小孩,小孩也是不給地的。

    但這之前,只要是能落戶的,生了小孩的,都會給分地——分的是口糧田,五畝地。

    李龍目前還不知道二哥和姐夫都打算全家過來,他只是想著把老爹老孃接過來在這邊享福——至少比在老家生活的好。

    吃完飯,李龍和老羅叔一起收拾好,洗了碗之後,老羅叔去喂鹿那些牲口,李龍想要幫忙,被老羅叔給趕開了。

    “這活我還能幹,到我不能幹的時候,你想讓我幹我也不幹了。”老羅叔把李龍給趕走了。

    李龍笑著回到屋裡,楊永強和陶大強兩個正坐在椅子上聊著,看著李龍進來,便停下了說話。

    “年前還有十來天,我打算這幾天不幹別的了,就是逮魚弄兔子,攢點買年貨的錢。”按李龍的想法其實他就想呆在屋子裡休息。

    但年輕人嘛,想想顧曉霞,心裡又癢癢的,忍不住總想往縣裡跑。

    “那好。”楊永強和陶大強兩個正有此意,雖然先前賺了些錢,但誰嫌錢多呢?

    能在年錢再賺些錢,那到時過年就能多買些東西了。

    雖然他們達不到李龍那樣,但至少比村裡其他人強,過年多吃些肉,買身好衣服,再買點其他東西的想法還是有的。

    三個人約好明天一早去溜兔子套,順便把兔子套取了換個地方,然後楊永強和陶大強兩個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