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中馬 作品

第四百三十四章 陳興邦要去當屠戶(第3頁)

    第二天早起吃過飯,李龍在大院這邊種了葡萄、蘋果和李子,不多,就三五棵的樣子。畢竟這邊地方有限。

    開著拖拉機回到李家大院的時候,李青俠和杜春芳,包括陳興邦都在菜地裡忙碌著。主要還是種菜——現在農活還沒開始,他們沒事就先把菜地收拾好。

    “小龍回來了?這趟去的時間長啊。”李青俠關切的問道。

    李龍沒給隊裡打電話,主要是這事不想宣揚開,他相信如果給隊長打了電話,這消息全隊傳開,肯定會有不少人來找他,希望他能夠幫著帶人去奎屯那邊幹活。

    這時候當一個工人的誘惑是後世人無法想像的。

    “我幫著那邊單位拉了兩天磚。”李龍一邊下車一邊解釋著,“我大哥他們呢?”

    “去地裡了。”陳興邦正在打溝,這邊是準備種豆角,“大哥承包了一份地,和大嫂一塊坐馬車過去,說是看看地的情況。那地裡種的麥,說是還要給隊裡多給點種子錢。”

    李龍點點頭,說道:

    “我這回弄回來不少果樹苗子,這邊種一些,我前面的院子種一些。棗、蘋果、桃子啥都有。”

    “那可好,等秋天可以吃果子了。”菜地裡幾個人都笑著說。

    “種前面院子,你要經常不在的話,會不會被偷?”陳興邦擔心的問。

    “應該不會吧?”李龍也不敢保證。大人應該是不會過來偷,但難保小孩,畢竟果樹在這時候是稀罕物,小孩想要在自己家裡種果樹也很正常。

    “沒事,我經常去看著就行。”杜春芳很積極的說,“反正也沒啥事,等你們那邊安置好了,我和你老爹就過去照顧你們的菜地。”

    這是個好辦法。李龍他們經常不在院子,有二老照看,院子裡的菜啊果樹什麼的,都能正常生長。

    李龍設計房子的時候也有二老住的地方,只是目前來看,李青俠和杜春芳並不打算住在前面的新院子。

    擇日不如撞日,李龍乾脆就把果樹取下來,分成三份,兩份多些一份少一些。多些的就在這邊兩個院子種,少點兒的就交給顧博遠了。

    果樹栽好也快到中午,李龍去廚房做飯,陳興邦跟了過來。

    “小龍,二哥他們在那邊還好吧。”

    “嗯,現在二哥和俊山都是大工,雖然是臨時工,但一天一塊三,不錯了。據說這次招人怪多哩,應該能入編吧。”李龍一邊切菜一邊說道,“過不多久應該就知道了。”

    “我這兩天也想好了,我打算去石城弄個攤子擺上。”陳興邦說道,“當工人穩定,不過掙錢太少了。這兩天我去縣裡看了看,又去石城看了看,老街那邊的攤主,一個人一天弄好了,能掙上工人半個月到一個月的工資哩。”

    這是事實,最早致富的其實就是這個時候抓住商機的販子們。他們從農村或其他城市低價買來各種物資,在老街擺攤賣出去,可以賺很多。畢竟老街這個人流集散地,也已經在變成貨物的集散地。

    陳興邦選的地方是沒錯的。

    “行啊,過兩天我去那邊租個院子,到時你住那邊擺攤會好一些。姐夫,你打算賣啥?”

    “肉,賣肉。”陳興邦早就想好了,“弄些牛羊肉過來賣,最好是活的,邊宰邊賣。”

    李龍想起來,陳興邦過年前殺豬的手法很熟練的,看來這方面應該是練過。

    “這邊人生活都怪好的,吃肉的人不少。”陳興邦繼續說道,“我覺得賣肉應該不會虧。就跟先前賣魚一樣,買的人不會少。現在的食品廠供應的肉都給那些公家單位了,老百姓吃肉就得去市場買,從鄉下、山裡收到便宜牛羊去老街宰了賣,能掙不少哩。”

    李龍點點頭,這相當於是自己當初集中拉羊去廠賣的翻版,只不過自己賣的是批發,陳興邦賣的是零售。相比較而言,零售更掙錢,只是週期比較長。

    “那過幾天我去山裡,姐夫你跟著我一塊過去吧。到時先買幾隻羊回來試試手。”

    “行啊。”陳興邦其實等的就是李龍的這句話。現在這時節,農村的豬才開始喂,肯定是收不到好豬的,鄉村裡的羊雖然也有,但肯定不便宜。李龍以前在山裡收過羊這個陳興邦知道,而且收購的便宜,所以他打的就是這個主意。

    李建國和梁月梅回來的時候,飯已經快做好了。他們看到拖拉機就知道李龍回來了,李建國下車就問李龍關於李安國他們在那邊的情況。

    等聽李龍說完,李建國也算是放下了心。他說道:

    “吃過飯你去馬號那邊,你二嫂他們還不清楚情況,你得給他們說一下,對了,還有永強家裡,吃過飯我去給楊華說說,免得他也擔心。”

    “都是我去說吧。”李龍說道,“不費多少時間,我說得清楚一些。”

    “也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