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衛所制從創建伊始,就已經是漏洞百出了(第2頁)
除非引起重大事件讓朝廷干預,否則他們無法對現有情況產生任何改變。
洪武三年,泉州惠安縣民陳同率眾起事,曾擊敗泉州衛軍。
這場戰鬥失敗的主要原因,很大程度上都歸結於,軍官們對於衛所士兵的盤剝。”
在鄉土情懷濃厚的古代,想要讓這些士兵心繫大明。
只管在他鄉拋頭顱灑熱血,這在當時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此外對衛所士兵來說,更難受的還不是他們每年為了報道跋山涉水,而是路途所有花費都需要自己承擔。
當然理論上大明衛撥發的軍餉,只要不隨意揮霍自掏旅費還是沒問題的。
只是衛所士兵們的軍餉,真的沒有出問題嗎?
實際上從明初開始,就有很多衛所在軍餉發放方面,已經出現了問題。
首先從佔大明軍隊多數的屯兵來說,儘管朝廷為衛所劃撥了大片土地,但各地的農田本就質量不一。
更糟心的是,種地屬於靠天吃飯的活,自然也有豐年和災年。
然而屯兵要繳納的糧食,卻是一個固定的定額。
因而對那些分到貧瘠土地,又經常遇到災年的地方。
要上繳的糧食遠高於耕種所得,也就不奇怪了。
就算僥倖分到一片肥沃的田地,衛所的軍戶也不見得就能高枕無憂。
再加上大明衛所的屯田,並非像漢朝邊境的那些屯堡一樣圍繞屯堡開拓,而是散落在衛所附近。
正如前面所說,明朝衛所軍官基本都是世襲的軍職。
這導致朝廷對各地封閉的衛所,掌握的田地情況一直都比較模糊。
管理上的空隙讓軍官到朝廷官員,太監到鄉紳,對衛所田地都有上下其手的機會。
屯軍逃亡,屯田侵佔。
從財政收入方面,就已經沉重打擊了衛所制的根本
到弘治年間,用來吸引讓商人向邊關運送糧草的“開中制”,也被弘治皇帝廢除。
導致北邊衛所的運營,變得更為困難。
財政來源出了問題,戰兵們自然也沒法過得安生。
畢竟從明朝開國之初,中央就沒有對衛所建立有效的監管。
封閉的衛所管理,就更是放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