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紅不敗 作品

第二十七章 不還價

“不……”沈婆子急著辯解,卻被駱毅用擺手的動作打斷:“你不必反對,聽我說完;

我並不是要戳穿你什麼,也不是不跟你走,你也看到了,我只是個小孩子,做不了爹孃的主;

我說這些,就一個意思:那二十兩,是你家跟我爹的交易;你再給我三十兩,是你家跟我的交易;

而我的代價是:踏入你家後,不再與我吳家有任何牽扯,我爹孃要是找去你家要好處,你們完全可以拒絕。”

堂屋桌子上兩塊銀色的金屬板板,駱毅剛才進門時看到了,那是她第一次見到銀錠,雖然不確定,但之前聽沈婆子與吳喜貴的交談,也推斷個八九不離十。

現在,她要從沈婆子這裡索要三個銀色的金屬板板。

“呵呵,”沈婆子不以為然輕笑一聲:“這也算代價?你以為把你買去,你們家還能隨便來我李家叨擾?孩子,你還是小啊!”

駱毅低下頭,下唇微微收緊。

即便是十八歲、已經成年的靈魂,她好像也對付不了隨便一個成年人。

駱毅雖然不喜歡吳家,但既然吳喜貴已經做主把她賣了,這個決定是她更改不了的,除非真拿自己的小命要挾;

可即便留在吳家,雖然能看到未來幾年的生活,卻也看不到更遠,而她現在已經讓吳家疑心和反感了,未必還能有平靜日子過。

而被賣去李家,面臨什麼樣的未來雖無法設想,但至少李家有錢,她想要一些過來,給曾經維護過她的幾個妮兒留下。

別看大妮兒和二妮兒為了自己可以狠揍吳永福,卻並不會下死手,平時也是儘量讓著這個家裡的獨苗。

她們到底是一家人。

可這樣,也註定她們會被爹孃兄弟繼續壓榨下去,不會有什麼好日子過。

好歹“姐妹”一場,就當是個回報,因為被賣掉,不見得還有機會回來報答她們的好。

幾個丫頭太苦了,她也沒想多要,就三十兩,三個妮兒每人十兩,將來自己手裡有錢,好歹能過得從容些。

駱毅抬起頭,直視沈婆子:“你答應給我三十兩,我跟你走,保證你領回去的是個聽話的人,讓幹什麼就幹什麼;

你若不答應,我爹雖然把我賣了,我也得跟你走,但我保證,我會讓你領走時是活人,到家時是死人,我都不用咬舌,便能自盡!”

這個威脅比較有用。

領走時是活人,到家時是死人,那就是說意外出現在沈婆子接手以後,沈婆子不但完成不了這趟差事,還要攤上人命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