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紅不敗 作品

第八十六章 事不諧矣(第2頁)

身後就像有鬼攆著似的,撒丫子一溜風的滿衙門躥,不到兩刻鐘的功夫就把所有手續辦齊全。

鮑魁到底是給主簿塞了十兩銀子:“麻煩大人了。”

這份地契,要寫明土地數量、坐落地點、四至邊界、價錢以及立契方等內容,還要寫上官府在土地轉讓方面的法律條款,還要記錄驗證地契的官府、地契持有人簽字等內容,文字量不小。

而且,七八個章蓋下來,也需要各部門協調。

總之,要是別人來辦此事,怎麼也得把相關部門全都打點一圈,還得等上十來天才能辦完。

給主簿十兩銀子,足夠他把所有相關的辦事人員打點一圈了。

要知道,一個知縣的年俸也才二十五兩,主簿更少,年俸十五兩。

年俸啊,換做月工資,一個月才一二兩銀子。

當然,他們還有叫做“祿”的實體工資,比如糧食、車馬補助、衣料、薪炭等等。

鮑魁又塞給主簿十兩銀子:“那大人再幫我給幾個孩子落戶籍吧,都是我娘老家那邊的親戚,落難了,我給收攏回來,我就這點兒親人了。”

既然來都來了,乾脆一塊兒給辦了,讓官老爺給親自辦,不比求村長來得踏實?

黃酉以為這是小妹說的“有錢好辦事”,鮑魁卻看出來,這是“有鬼好辦事。”

什麼鬼?半頭鬼。

鮑魁和黃酉在縣衙辦事辦得順當,辦完一切手續就逛街購物去了。

而村裡這邊,村長是怕什麼來什麼:周地主來收地皮了。

村長火速派人去找鮑魁。

這種時候,什麼都瞞不住了,不如把話與鮑魁說個明白,讓鮑魁去頂周地主的怒火,反正事關鮑魁的房子地皮,他不能不管。

鮑魁身上帶煞,周地主有錢,讓帶煞的對付有錢的去吧,他們這些村裡人看熱鬧就好。

對了,鮑魁也有錢,沒準兒鮑魁為了保住自家房子,能出錢把村裡的債還了呢。

雖然最後很可能趕不走鮑魁,但至少能解決欠周地主的錢吧?鮑魁還能看著周地主把他家房子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