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借我錢(第2頁)
“喂,你們什麼意思啊!”那姑娘不滿了:“一百兩很多嗎?你家不是很有錢嗎!”
這話,連鮑魁都聽不下去了:這丫頭,難怪她爹孃都不待見,彪啊!
“丫頭,”鮑魁開口了:“大叔送你一百兩銀子,你是要銀票、還是要現銀?銀票吧,大叔替你決定,你還是回家去,大晚上的,可別亂走。”
鮑魁的意思是,讓姑娘帶著銀票回去,想送給爹孃為自己換份消停也行,想不被爹孃看到回頭自己再離家出走也行,反正別從我這門裡出走就好。
姑娘眼中閃過一絲得逞的小狡黠:看吧,我就知道古代人面皮薄,情感要挾一下就有用!
不過,這個“半頭鬼”人不錯,我找他就找對了。
他能為村裡人扛下外債,可見其人品,只是他家兩個小屁孩事兒多,把他的高風亮節給抹黑了。
“鮑大叔,我不要,我說借就是借,我給你寫借條,您有紙筆嗎?”姑娘說道:“對了,我叫代曉初。”
鮑魁有些驚奇:“老代家不錯啊,給丫頭也起名了?”
代曉初翻了翻白眼:“我自己起的。”
心裡卻想:你們這兒的女生,有幾個有名字的?又不是高門大戶家的小姐。
鮑魁:“哦,呵呵,不用寫借條,你等著,我去給你拿銀票。”
代曉初卻堅持:“鮑大叔,一碼歸一碼,我說是借的就是借的,你給我找紙筆來。”
鮑魁搖著頭笑笑,回屋去拿銀票——這丫頭!還找紙筆?你就算識字、寫了借條,可你人都要出走了,我上哪兒找你討賬去?你爹孃能認賬?
到時候不跟我算賬就不錯了!沒準兒還得扣我一頂拐帶人口的帽子呢。
李蔚珏卻是回了自己的房間。
鮑魁和黃酉在縣城裡購物時,第一個買的,就是給他用的筆墨紙硯,還有一本《千字文》。
李蔚珏要最後驗證代曉初的身份——寫字。
果然,代曉初寫了一堆錯誤的繁體字,而且明顯能看出她寫字時的猶豫。
代曉初在寫借據時也後悔了:人家都說白給她錢了,自己幹嘛非死要面子寫借條?
不寫,不但不用揹債務,關鍵是也不用面臨現在的麻煩啊,她才想起來這裡是寫繁體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