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紅不敗 作品
第一百二十四章 還有幾天?
待過繁華城市的人,沒誰願意待在鳥不拉屎的偏遠縣城,不但物質條件受限,還治安極差。
孩童拋屍案和女子失蹤案到現在都毫無線索,說明什麼?說明人販子猖獗啊,而且保不準是大團夥作案唄。
越大的團伙越難偵破,因為不知道他們背後有多強大的保護傘。
這種案件即使能破,也不知要得罪多少人。
誰願意剛當官沒幾年便因這些事情毀了前程?
但也因為是剛踏入官途,沒有一任兩任的外放累積,想調到別的地方也沒有可能,誰讓他爹不是皇帝。
知縣大人要把黃主簿提醒他的話,寫信告知遠在京城的叔父,讓他上報朝廷。
肥水不流外人田,知縣大人可不想那幫吏部下來考核地方官員的京官把《三字經》的功勞搶走,府衙也不行,那是他們縣的業績!
而叔父也可由此在皇上面前露露臉面,叔父越好,家族越好,對自己的官途提供方便也越多。
黃主簿本想馬上就去刻印坊交代下去,可轉念一想,不知李蔚珏那孩子會有什麼看法,便轉回家中,派小廝前去知會。
李蔚珏已經在學塾裡上課,如今先生已經不再管他有沒有聽課——能寫出《三字經》的人,自己還有啥業可授?
李蔚珏聽說有人來找時,正好畫完最後一筆。
待聽小廝轉述完黃主簿的話,李蔚珏回去拿了畫好的新版《三字經》交給他:“拿去吧,印這個!”
這一版,是李蔚珏做的帶有插圖的版本,家裡那個死丫頭不是說有圖的才好看嘛,小孩子應該都喜歡。
只有先喜歡上,才能看得進去。
連“牌記”,李蔚珏都給標註好了,像大號印章印上去的那樣,帶框的,而且“翻刻千里必究”六個字比其他字體都大。
黃主簿如獲至寶!
他見過的人物畫,孩童樣貌與成人無異,只是臉型和身形圓潤些而已,卻都是笑不露齒,雖看起來祥和,卻少了孩童天真之態。
而李蔚珏所畫孩童,或坐或站,千姿百態,有哇哇大哭者,有眉開眼笑者,更有大張著嘴巴流涎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