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紅不敗 作品

第二百二十二章 比個耶

硬件打擊足夠多了。

比錢財,李蔚珏三年前就有財力出去遊學,現在負擔他們四人的食宿用度也不費勁。

比文憑,他們有的李蔚珏也有,他們沒有的,李蔚珏還有。

比功名,李蔚珏已是秀才功名,他們不是。

但真若說李蔚珏自己能打這場官司嗎?他還真沒這份信心。

版權官司,在大勵朝史無前例,沒有可供參考的依據;同時,李蔚珏也沒有在古代當律師的從業經驗。

版權官司屬於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並不受衙門重視,“鼠雀細事”嘛。

若還在現代,原告有原告的舉證責任,被告有被告的舉證責任,案件審理和判定相對輕鬆。

可現在是古代,是大勵朝,法治形態與現代完全不同,被告往往負有自證無罪的舉證與證明責任。

到別人地盤上跨省打官司本就沒有主場優勢,若被告拖延舉證,會讓官司陷入無休無止的狀態。

那即使原告再有理,也很有可能因案件拖延太久、拖垮原告財力而不了了之。

所以,如何敘述事件的原委很重要,還要摸透當地官場情形。

這些必須具有相關經驗才能做到,而這正是李蔚珏的短處,四位訟師的長處。

但是!

吹牛不能露怯,李蔚珏堅決不會承認這一點。

所以他說出自己參與草擬《版權保護令》。

意思是這條法令具體是怎麼回事我比你們更瞭解。

你們幾個再如何鼓唇搖舌,也得以律法為根本,而我,就是制定這條根本的人。

果然,這句話瞬間堵住四人的嘴,心態瞬間擺正。

萬訟師陡然出手,一串烤兔被他搶了去,接著是高訟師、錢訟師、鄧松師……現在能好好說話了。

第二日一早。

下了一整夜的雨在黎明時停了。

四位訟師竟破天荒早早起床,在白彙把早餐做好的時候,他們都已穿戴齊整,個個精神飽滿。

與以往路上需要黃酉提醒起床、起床後還要發一陣起床氣的狀態完全不同。

李蔚珏認為他們如此表現,是因為昨日被自己真誠的“談心”所打動,但駱毅堅決不同意:“分明是被打擊得不得不老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