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貪之禍(第2頁)
此時說出來,是怕吳大妮兒認出自己。
駱毅起先看清吳大妮兒的面容時就覺得有些熟悉,卻想不起來,一是因為吳大妮兒青春期階段變化大,臉變長了,二則是吳大妮兒太瘦,瘦得脫了相。
再加上脖子上的傷疤,還有長期在苦難生活中形成的愁苦氣質,以及駱毅與她交往也沒幾天,確實不太認得出來,
但她怕吳大妮兒能認出自己,畢竟吳大妮兒與吳三妮兒可是親姐妹。
“你真聰明,也真有福氣,你哥哥會教你讀書,”吳大妮兒滿眼的羨慕:“我三妹和你一樣聰明;
她要是有機會讀書,一定也能像你一樣說文縐縐的話;
我娘說她笨,其實要我說,我三妹是我家最聰明的人,她只是不想說話,因為她看透了爹孃、爺奶的嘴臉;
可惜我家沒有好兄弟,別說我家沒錢讀書,就算有錢,我那兄弟也會拿去買肉吃;
自打我爹孃把三妹賣掉得了二十兩銀子,我那兄弟就頓頓鬧著要吃肉;
還是那句話,不是正道兒來的錢守不住,不但我弟鬧著要吃肉,我爺又染了風寒要吃藥,接著我爹鋤地刨斷了腳背骨,都是花錢的事;
緊接著希梁國犯邊,官府徵丁夫運糧支援戍邊軍隊,每戶都要出一個丁夫,或者交十兩銀子代替也行;
我家男丁少,我弟年齡不夠,就算夠,我爹孃也捨不得讓他去,我爺年歲又超了,就只能我爹去;
可偏偏我爹腳背骨斷了不能走路,最後只能交了十兩銀子以銀代役;
看病、吃藥,再加上這筆十兩的銀子花出去,賣我三妹得的錢就少了一大半;
當時家裡還剩下七兩多銀子,按說我家從來也沒那麼多銀子,怎麼也夠花了;
可你想不到人心有多貪,我娘拿過二十兩銀子後就過不得只有七兩銀子的日子,說給我弟相看的姑娘家彩禮怎麼也得給十兩;
連我奶都說,我弟年紀還小,可以晚兩年再說親,但我娘怕晚兩年連這七兩銀子都沒有了,堅決不同意;
就這時候,官府又下令懸賞‘奇物’,凡是得到奇花異草、珍禽瑞獸者,上交官府必有重賞;
尤其是珍禽瑞獸,最高賞金據說可達千兩白銀,還給免兩年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