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開張(第2頁)
訂親,就相當於把兩家人提前捆綁在一起,有助於提高兩個家庭應對外界麻煩的抵抗能力。
所以別說娃娃親,指腹為婚的家庭都為數不少。
但駱毅並不同意這樣做——誰會嫁給一個十三歲的小屁孩兒呢?要算起來,她今天該是二十一歲!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那根安全繩出現,估計駱毅不會相信還有回去的可能,或許能把李蔚珏當做一個“小情郎”來培養。
畢竟,駱毅其實心理上很依賴李蔚珏,再說丈夫要從娃娃培養起嘛。
但是安全繩出現了,駱毅覺得還有回去的可能,她只是暫時沒找到辦法而已,那就不能耽誤一個好孩子——李蔚珏姑且算是好孩子吧,學習好的孩子。
“這些事等我十六歲以後再說!”這是駱毅暫定下的時間界限。
六年時間若還是找不到回去的辦法,駱毅覺得應該就沒什麼希望了,到那時不定親也說不過去,會讓家裡人遭人非議。
“那時我都十九了!”李蔚珏抗議。
“到時候再說!”駱毅不容置疑。
十九歲又不大,我們那個世界三十大幾都還是“男孩”、五十多歲還只接受“哥哥”稱呼呢,駱毅想。
李蔚珏其實也不急著結婚,他急的是要把小丫頭先預定下來、並廣而告之。
李蔚珏是喜歡什麼事都提前做準備的人,但穿越前有些事他沒想起來提前準備,比如戀愛對象。
一是中學時代學校抓早戀抓得嚴,二也是他確實晚熟,沒有對女孩子上心過。
等到上大學後他有這些想法時,卻沒有看到閤眼緣、對脾氣的女孩,再說他也忙,找機會就去叔叔那裡實習,畢竟他還是把當律師這件事放在首位的。
但在這裡不一樣。
幾乎是與小丫頭相處不到一個月就喜歡上這個看著年幼、單純卻很知道照顧家人的女孩子。
而且這孩子很聰明,什麼事情與她一說就能理解,李蔚珏從未想過自己竟能與這麼小的孩子產生情愫,恐怕這就是緣分、就是機會,得牢牢抓住。
可惜,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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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安五年十月十七,小雪這天,下了今年的第一場雪。
“鮑記槓鋪”也迎來第一筆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