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哪壺不開?提!(第2頁)
至於裴泉為什麼會先行“造勢”,嫉妒心唄。
一個小姑娘的嫉妒心,配合金寶一家人的訛詐,最後演變成知府千金的隨行婆子被打、李蔚珏被知府傳話的事件。
所以說,一件看似不該發生的事能夠發生,必然有它內在原因。
李蔚珏總結道:“學生倒不是隻心疼那五十兩銀子,也不是受不得那家人的氣,學生真是為治安發愁;
趙大人,學生不論在桑柴縣、冀兗府、還是咱們西平府,都遇到人口失蹤、拐賣人口的事情,您說這治安,是不是有問題?”
趙晟旻覺得吧,兜兜轉轉,他還是被罵了。
不過李蔚珏說的也是客觀事實,因為人口拐賣太嚴重,確實是治安太差。
可這是大環境的問題,就是說,朝廷有問題,比如律法制度、比如監管力度、比如懲治力度,但總歸是治民方向、或是說治民態度上出了問題。
但是,治安問題具體表現在哪一地上,就說明此地治安差,這麼說也沒毛病。
況且,李蔚珏一直都沒有點名說西平府治安差,趙知府還真沒法反駁。
“自古人口拐賣就是難醫之痼疾,咱們西平府還算不錯了,著於案牘之案件,將近九成都已了結,剩下懸起的也就一成有餘。”
趙知府是皺著眉頭說這番話的,他準備說些官話把李蔚珏堵回去,畢竟一個孩子,就算是秀才又能懂得多少衙門事務。
可偏偏,李蔚珏是真懂。
一府和一縣,也就是行政區域大小的問題,治理之法大同小異。
李蔚珏在桑柴縣縣衙打了半年工,不敢說門兒清,也能說基本知曉,至少與各種案件相關的資料,他是沒少了解。
不論古代還是現代,其實衙門處理案件的程序差別不大。
現代有立案、破案一說,古代也有,雖然沒有專屬名詞,但趙晟旻剛才說的“著於案牘”就相當於立案。
而他說的九成和一成的比例,分別指立案率和結案率。
在大勵朝,了結一個案件的基本程序是這樣的:報案、立案、破案、結案。
趙晟旻的意思是說,立案的所有案件中,絕大部分都結案了,只有一成多點兒的案件沒有結案,已經是相當可以的成績,他這個知府做得很合格。
但李蔚珏可不這麼想,因為趙晟旻模糊了其中的兩處概念:報案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