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的土狗兒 作品
第 103章 劉徹小隊(第3頁)
張賀先開口道,
“陛下頒大誥,在天下反響甚好,此大誥還應再頒續篇。”
對此,諸位官員無異議,
劉據弄出的大誥,上面俱是記載著各類代表性案件,而且案件還潤色的很有故事性,現在民間說書的,就專門講大誥,民眾聽得有意思,而且還學到了法理,寓教於樂。
諸官齊齊點頭,這事就算是議定了。
杜延年比昭平君案後,更成熟了幾分,也蓄起了鬍子,眉眼間滿是與年齡不符的滄桑,
“猛以寬濟,寬以猛濟。
於用法時,應近少些酷吏逼供,定罪之論,皆要從漢律中尋到出處,才可以論罪。”
聞言,張賀眼中閃過了反感。
正要開口,那被稱為趙大人的垂目老人,忽然開口笑道,
“大誥好啊!是應再寫一本!”
眾官員愣住,隨後眼中紛紛閃出笑意,張安世安撫道,
“趙大人,我們聽得了,還要再出大誥續篇。”
垂目老人又似沒聽見,不知道神遊到哪去了,張安世呵呵一笑,也是習慣了,完全不放在心上,
被趙大人一攪和,張賀重新拉起思緒,皺眉看向杜延年,
反駁道,
“杜大人可是說,無論何時都按法拿人?若漢律上記著的,就定罪,沒記著的,就不定罪了?”
杜延年點頭。
“呵呵,”張賀冷笑,“那真是好沒有道理,就算我們明知他犯了罪,漢律上一時還沒記著話,還要放跑他不成?”
法典永遠不可能將人類會犯的罪,做到面面俱到,犯法是有創造性的,所以,也會有人時常鑽法律的空子,
漢律已經是很周全,就連贅婿的法律權益,都給標註的清清楚楚,可落到實際案件上,可以說很少有照著漢律一模一樣的,
這便是張賀和杜延年衝突的地方。
陛下說凡事要依法,杜延年的理解就是,什麼都按漢律上的來,但問題,就像是張賀說得,漢律並不能完美用在實戰上。
而張賀的理解是,憑藉著吏的嗅覺,先把人按下來,再慢慢查他,先定罪,再從漢律上找依據,若漢律上也沒有,那就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