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嗨,大水牛來咯!
(無關劇情,閒聊扯淡,重傷垂死,大家理解)
因為今天寫不了,還是隨便發點有意思的。
為什麼寫不了?
因為我腳崴了。
腳崴了耽誤寫書嗎?
那肯定耽誤。
昨天夜裡,凌晨兩點,可憐的作者剛在網吧更新完,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
最近回縣城,借宿在朋友家幾天,然後才發現小區門口是有門禁,需要刷臉的。
這個時間點,保安也沒,也沒人給我開。
我就翻牆進去。
蘇遠1v16,作者翻牆把腳摔崴了。
疼的那是眼冒金星,但我還是很堅強的站起來,打開了門,因為我的電驢還在門口。
我就出去推我的電驢。
我出去了,一轉頭,門又合上了。
我勒個老天娘啊。
凌晨快三點,抱著崴腳在小區門口
雪花飄飄,北風蕭蕭~
後面還好遇到個晚回家的姐姐,跟著進去了。
小區是有電梯的,但我朋友家是複式。
還要上樓梯的,我是真走不上去,只能爬上去,燈也不敢開。
凌晨三點,我在朋友家樓梯上爬行,像個厲鬼一樣,他爸媽隨便出來一個都能被我嚇死。
回房間玩了會,早上六點就疼醒了,醫院拍片子包藥去了。
相當於通宵,我太苦了,今天只能沉澱一下了。
那就跟大家聊點有意思的趴。
第一;這本書可能有個實體書的機會,目前在和出版社聊,意向階段。
那要說不開心是不可能的,畢竟我是新人作者,這相當於我的第一本書了。
我是真的沒什麼寫作經歷,第一本書八萬字賺了八毛錢,題材不適合市場,我就沒寫了。
到現在為止,總共也就差不多一百萬字的寫作經歷吧。
哦,初中有過,當時吧大傻跟我是初中高中的同班同學,那會我挺窮的,但是大傻有錢。
我就跟他借錢,每次借錢也不是白借,我會給他寫點抽象小故事。
寫在作文本上的,名字叫做鋒哥傳奇。
那可是已經絕版了,我也不記得寫了什麼,一直想看,但是大傻不給我看。
遙想當初,二十萬字的時候,加新人作者群,被無名小卒嘲諷(這件事我講過一次。)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
只能告訴大家,當初七八塊一天也堅持寫,都是有意義的。
這件事多少帶點小爽文性質了,說起這個,我又有件事想說。
關於我的,挺有趣的。
之前我說過,網文作者,寫的大部分都是自己的經歷,自己身邊的人,遇到的事。
那到底摻雜了幾分呢?
就是把很多件事情揉碎摻雜起來的。
比如,日記篇。
張小平當時為了逃避補習班,故意讓自己生病,在冬日清晨光著身子在陽臺上吹冷風,把手指伸進喉嚨催吐。
這些都是我初中不想上學,為了請假而做過的事情。
我還有一招,因為催吐還是太難受了,我去找點剩菜,倒進洗漱臺裡,然後再打開一瓶王老吉倒點進去,冒充嘔吐物,假裝自己吐了。
一個月兩三次吧,不是頭疼就是吐。
那既然是裝病請假,我不去看醫生肯定是不行的。
那你媽夏天,三十八度。
我裹著棉被,汗流浹背,一個勁的說自己冷。
有個黃毛告訴過我,什麼都無法捨棄的人,什麼都做不到。
生病肯定得看醫生,我就硬說我難受,他就順勢給我開藥,我沒病我也吃,當糖豆吃。
可不要小看了我想要請假的決心啊混蛋!
還有一件事,張小平去領居全哥家裡,全哥家有電腦,張小平去打網絡遊戲,繳納五毛錢就可以上位。
結果兩個人打死神vs火影,張小平虐了全哥,全哥玩不起紅溫了,瘋狂的罵張小平。
沒錯,想必各位也猜到了。
我就是全哥。
不過我也沒那麼壞,這是事出有因的。
在一二年級那段時間,我有一個朋友,就叫他小王吧。
我跟小王上同一所小學,但不在一個班,之所以能夠成為朋友,是因為我們兩家有一段淵源。
大概是在二零年初,或者九十年代末這段時間吧。
小王的哥哥考上大學,他的父母為了供他上學,把房子賣給了我家。
當時房子便宜啊,到現在為止,已經漲了十倍不止了。
也不知道他哥畢業後賺回本了沒。
當時在我們那條街,我只有小王一個朋友,我只能跟小王玩。
小王屬於是那種被父母寵壞的孩子,一二年級的時候,他媽還蹲在旁邊拿個碗喂他吃飯,一勺一勺的喂。
印象最深的一次,我跟他下象棋。
眾所周知,我有著小天才之名,小王是什麼勾八,我自學兩天之後就隨便亂虐他。
我跟他在他家店裡下象棋,他站著我蹲著,他媽也坐在他旁邊喂他飯吃。
小王的嘴巴臭的很,很難想象一個小學生嘴巴能這麼臭,我跟他下象棋,我吃掉他一顆關鍵棋子(例如:車馬炮)
他就會罵我一句。
“窩,草你媽,這麼會下。”
“草你媽,挺會吃的。”
“哎喲,這麼會吃怎麼不去死啊,你媽逼的。”
我說實話,要是一般家長看到自己讀二年級的孩子這樣罵人,還一口一個媽,早就打死重開了。
結果小王的媽媽,只是一聲不吭的喂他吃飯。
終於,我忍不住了,我反罵了一句回去。
“操你媽的!”
“誒!”他那死人一般的母親終於有了反應,怒目圓睜,像是要吃人一樣看著我。
迫於成年人的威壓,我不敢罵了,只能低下頭去繼續下棋。
直接起身離開,我也沒有這麼做,因為當時小王是我唯一的朋友,要是和他鬧掰了,我放學回家就只能一直看電視看到睡覺了,根本沒有人陪我玩。
忍氣吞聲。
那年九歲,站著如嘍囉。
不過局勢在我上三年級之後,徹底逆轉了,因為我家裡買了電腦。
那個年代大屁股機都不多,我有了一臺薄屏,這直接讓我成為了整條街的王。
怎樣形容呢
我是電,我是光,我是唯一的神話。
我一舉成為孩子王,四處收服小弟,還開展了收保護費的業務。
小王與我之間,徹底逆轉了局勢。
他家開花圈店的,總不能讓鄰居小孩去他家拿紙錢折飛機吧。
小王也想玩我的電腦,他進我家門我就要收他五毛錢,別人可以不收,我就要收他的。
他跟我玩火影,有時候他一套連招打的我快死了,我就會雙手離開鍵盤,板著臉訓斥他。
“這麼會玩?是你家電腦嗎?是你家電腦你拿回去玩唄!”
就到這吧,明天再好好更新,今天主要是沒人扶我去網吧,網吧沒電梯,三樓我一個人走不上去,只能如此了。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樂。
點點為愛發電給我當壓歲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