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莫太 作品

第420章 執行難(第2頁)

 鄒朝的案件就此落下帷幕,我們讀者們將眼光定睛在另外一個案件上面,那就是小胖晟親自獨立辦理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是一家回收舊家電用器的個體戶,被告是一家中型的民營企業,小胖晟是接受原告的委託,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支付原告一萬多的貨款,這個案件可以說是他執業後最小標的的一個案件,標的小卻並不代表案件就容易打,這個案件因為被告不到庭連續開了三次,幸虧最後拿到了勝訴的結果,接下來就是執行的問題了,那我們的故事就從執行階段開始吧。

 這天上午,李東按照約定來到江區法院,他坐在大堂的等候區一個背靠椅子上,看著依稀幾個人在等著叫號,幾個窗口的法官在忙著事,即使空空的,也不叫號,不知這是什麼情況。李東過來等了有半個小時了,也還沒聽到叫號聲,這種效率就跟他的案件一樣,總是那麼慢。

 “李先生!”小胖晟走進大堂的門口,看到李東坐在椅子上發呆,便大聲喊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