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腕骨掉了 作品
第400章 神秘組織!!
張沈飛聞到院子裡傳來醬肉骨頭的香氣之後,看向老汪頭兒故意問他這飯是不是師孃做的。
老汪頭兒毫不客氣的朝他翻了個白眼:“你這不廢話嗎?你師孃什麼時候做過飯???她不一向是十指不沾陽春水嗎??”
“那大骨頭是我燉的,半熟的時候換了文火,在火上咕嘟著,忽然想到你喜歡吃肉。我就馬不停蹄的跑到燕京大學找到你,把你給請了過來。”
這話說的夠客氣的,都用上請字了。張沈飛暗忖。
可即便老頭說的話好聽,他也依舊忍不住要擠兌對方:“我就說嘛,您老什麼時候也能支楞起來吃上現成飯了??這不跟太陽打西邊出來一樣嗎?
您要真能在家裡挺起腰桿,生孩子也不能叫生孩子了,得叫下人。”
老頭兒也不在意被擠兌,兩人鎖好自行車進門之後,先在水龍頭那裡把手給洗了。
老汪頭兒戴了一副厚手套,從煤球爐子上端下來一個大砂鍋,小心翼翼的朝著客廳走。
張沈飛則是拿了兩隻碗,兩雙筷子緊隨其後。
坐下之後,兩人二話不說,同時抄起筷子,朝著最鮮嫩的那一塊肉最多的骨頭而去。
老汪頭兒搶了先機,筷子頭扎著那一大塊骨頭,得意洋洋:“嘿,最好的這塊是我的嘍!!!”
“是你的就是你的唄,多大點兒事兒啊。再說了,這骨頭都不都那回事兒嗎?分什麼最好不最好的?”張沈飛掐了檸檬,找補道。
誰料老汪頭兒聽到他這麼說頓時不高興了,骨頭也不吃了,就開始給他普及知識。
“話說這吃大骨頭也是有講究的。不同位置吃法不同,這個不能弄混。
扇子骨用來烤制撒上椒鹽最好吃。如果熬湯喝,需得用脊骨。
而如果像咱們這樣清水燉後,大口啃骨頭,就得用大棒骨才行。
新鮮買來的大棒骨泡去血水之後丟入砂鍋中燉煮,不需要放太多的材料。只放花椒,八角,小茴香,再拍一整塊生薑進去,燉個一個小時之後,撈出來啃肉吸骨髓,那叫一個香。
待到吃乾淨了棒骨,用麥稈子吸乾淨了骨髓,下了麵條拌進剩下的湯汁裡,能把人香的吞掉頭。”
老頭兒說完了,推推眼鏡才開始慢悠悠啃骨頭。
“不管是什麼吃的,只要到了你嘴裡都有說道。”張沈飛搖頭,“我也就納了悶兒了,跟您老一樣社會地位的那些個文學家專傢什麼的,人家研究的都是多麼高雅的東西呀??
怎麼到了你這裡天天除了臭豆腐就是鹹鴨蛋,要不就是大棒骨,骨髓的……庸俗,太庸俗了。”
跟這老頭接觸的時候,張沈飛總有一種這老頭跟傻柱一定會很有共同語言的錯覺。
“研究吃的怎麼了?有錯嗎??”老汪頭兒搖頭晃腦,告訴張沈飛人活一輩子,無非是吃喝二字。
吃喝玩樂,吃排在最前面。
古往今來,民以食為天。想要安定民心,就得讓人吃飽。
而如果能讓普羅大眾吃得好,簡直就可以稱之為太平盛世。
“所以呢,百姓愛吃並不是錯。只要能吃完,只要不浪費,有何不可?”他總結。
“您別說,是這麼個理兒。”張沈飛大口啃著美味的大骨頭,隨口附和。
兩人大快朵頤,不再說話,只是低頭猛吃。
張沈飛年輕牙口好,啃兩塊骨頭的時間,老汪頭只能啃半塊。
老汪頭兒咋舌:“還好意思說我只想著吃,你也差不離,這一大盆的骨頭你能吃了三分之二。”
年輕時候他也挺能吃的,可年紀大了,饒是愛吃,想吃,腸胃受不了,也就只能淺嘗輒止。
他愛請張沈飛吃飯,除了兩人脾氣相投,又都是臭棋簍子,棋藝不分上下之外。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張沈飛吃東西的時候看著特別香,特讓人有食慾。
而作為一個美食愛好者,看到自個兒親手做的食物,讓人吃得開心吃得滿足,就會有一種油然而生的自豪感。
張沈飛啃著最後一塊骨頭琢磨著,感情這老頭兒是把自己當吃播了啊!!!
一大盆的大骨頭很快便被兩個人吃的乾乾淨淨,老汪頭兒說到做到,果然煮了一斤切面拌在肉湯裡,兩人吃的心滿意足。
張沈飛在某些時候還是很有眼色的,吃飽喝足之後主動的要求去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