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散言 作品
第26章 獎金,重賞之下的勇夫(第3頁)
“老大,按規定,超過5%就要向有關部門報告了。”
“換馬甲,繼續吸籌。”
田豐才不想去報告,一旦公示,豈不是打草驚蛇?
港股有規定,持有超過30%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會觸動要約機制,就是要擺明車馬和原有股東打擂臺了。
可是凌夜北給出的獎金一直到71%,為了順利拿到獎金,田豐就要想辦法分散若干賬戶規避政府的相關規定。
也就是說,田豐會用若干不同的賬戶持有目標公司的不同比例的股份,一旦凌夜北最後要收官的時候,各個賬戶股東和凌夜北之間籤一個股份代持協議,就能完全確定凌夜北的控股權。
這樣,他們操盤團隊才能用最快的速度、付出最小的代價,拿到凌夜北給出的六個億獎金。
不然,若是凌夜北用超出市值太多的價格收購了目標公司,他們也是不好意思去拿那些打賞的。
更何況,為了得到凌夜北這個超級客戶,星城證券和凌夜北簽訂的合同裡面也有約定,若是溢價超過目標公司市值的百分之百,他們星城證券的2個點佣金就沒了。
這可都是面子。
若是溢價太多,一個傻子都能完成收購,金主要他們操盤團隊何用?
只有幫金主省錢,才能名正言順的從金主手裡拿錢,哪怕拿走的錢和省下來的錢差不多,可這就是這個行業的職業道德,也是潛規則。
下午16:12分,港股收盤兩分鐘後。
凌夜北收到田豐的一個手機短信:
吸籌6%,完成建倉,消耗資金2.8億,成本可控,但對方已經有覺察。估計,明天資金消耗量會更多。
看到這個短信後,凌夜北迴復了一個短信,就四個字:
再接再厲。
其實,已經不需要凌夜北專門回覆田豐些什麼,田豐就已經感受到了凌夜北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