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踏夜而來的禮物(第3頁)
——連峰,將山峰連在一起,從那時起,那座道觀便有了這個名字。
雖然地處偏僻,但道觀周圍的風景卻很好,來這邊旅遊的話,【連峰觀】是必去的地方。吃過早飯收拾一下,兩人就出門了。因為道觀在其中一座山峰的頂端,需要爬很久的山,所以這次兩人是輕裝出行,只帶了登山杖和一些巧克力之類的補充能量的零食。
臨出門時,趁著老闆娘不在,領班小曼偷偷找到了她們,問昨晚的蛋糕喜不喜歡——司馬鈺當然喜歡,很少有女生會對甜食有抵抗力的。在得到肯定答覆之後,領班小曼和旁邊偷聽的服務生們高興得差點跳起來。
她們可是花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準備的,有人喜歡當然會很開心。
“那個……雖然有點唐突,但……”高興過後,小曼看向了鍾秋,有些扭捏地問道,“請問姐姐您是偶像麼?!”
——關於【偶像】一詞,早上吃飯的時候鍾秋已經向司馬鈺詢問過了,大概意思就是她那個時代唱戲的【戲子】,而且還得是【名角】。
“我不是偶像,但……”鍾秋想了想,拿了一個荷包出來。她是懂針線活的,昨晚一宿沒睡,就是將自己黑袍的腰帶剪下來一段,縫成了一個荷包,還用腰帶上的金線編成了一個繩子,“……我沒什麼錢的,不過這個可以送給你,謝謝你們的蛋糕,我很喜歡吃。”
看著鍾秋的笑容,小曼的臉當時就紅了,哆哆嗦嗦地接下了荷包,等司馬鈺和鍾秋離開了院子,才在一群服務生羨慕的目光中將荷包高高舉了起來——
“我要把這個掛在我們宿舍的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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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之旅並不像司馬鈺想象得那麼浪漫——一開始她覺得在登山的途中沿路看看風景,偶爾再用手機拍個照什麼的,像別的同學那樣發到社交軟件上。雖然她的社交軟件上的好友只有秦月和鄰居們,不過也算是有人看了。
而實際上是這樣的:
前十分鐘,司馬鈺興奮地拍照,興致勃勃地爬山。
十分鐘後,司馬鈺拄著柺杖,跟個殘疾人一樣一步一喘,小腿還不停地打哆嗦,爬幾步就得站那可勁兒喘幾口氣——
其實也不能怪她,【連峰觀】所在的【連峰山】實在是太陡峭了,對於一個登山新手來說並不適合。中途幾次她都想用【圖騰術】增強一下體力,但想到後遺症之後,又覺得不太划算,於是便放棄了。
至於鍾秋——她從一開始就在作弊,體力同樣不是她擅長的,所以在從一開始她就給自己加上了【輕身術】走到現在,手中的登山杖完全就是個擺設。
看著一臉輕鬆的鐘秋,司馬鈺嘆了口氣,心說自己還是努力一些,趕緊把法術學會吧。
有些時候吧,法術好像真的挺有用的,比如現在這種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