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比比 作品
第177章 這就尷尬了(第2頁)
蘇譽笑了笑,坐下來。
“這幾個故事我都看了一遍,覺得何小友寫得確實不錯。”
“正好我也想到了一個不錯的故事,只是苦於自己沒有這樣的文筆。”
“還想著今日來見見這位兄臺,看看能不能讓他代一下筆。”
何洪達有些吃驚。
“你也想寫這種故事?”
還以為蘇譽要笑話自己,結果卻是同道中人。
他頓時寬心了不少,甚至對蘇譽產生了一種同類相吸的親近感。
“那是什麼樣的故事?你可以與我說說,我看看能不能寫出來。”
蘇譽搖頭道:“我這個故事,是要給三味書屋的。”
“不太合適直接說給你聽。”
“這......”何洪達期盼地看向李三郎,“小李掌櫃不是說你們東家看上我寫的東西,想與我長期合作?”
“我願意!”
李三郎呵呵一笑。
剛剛還扭扭捏捏地不敢承認,他們東家說了幾句話,就迫不及待地要答應和他們書屋長期合作了。
“既如此,那我們要籤一個契約。”
李三郎按照蘇譽教的,與何洪達說明了合作的流程。
“我們書屋需要何公子代筆前,都會給你一個大概的故事脈絡。”
“這些合作事項,都會以紙質的方式記錄下來,並且雙方簽字確認,以確保何公子能做到足夠的保密。”
“至於何公子自己寫的東西,在與我們書屋合作期間內,賣給我們書屋之後,也不可以再私自賣給其他書屋。”
“不知道你可願意?”
意思就是,三味書屋要對他寫的東西進行買斷。
不能一個故事同時賣給幾個書屋。
而且若是三味書屋讓他寫的東西,還會另外籤一份契約。
契約裡會有包括他們故事的主要內容。
一旦發現何洪達拿著他們三味書屋的創意寫好去賣其他書屋的話,那這份契約就是他們對簿公堂的證據。
何洪達就是一門腦子發熱寫的東西,想不到這裡面還有這麼多門道。
他張了張嘴,良久才說:“這、這麼麻煩麼?”
他一個讀書人,本該以讀書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