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前篇(第3頁)
到了北京之後,最開始有幾家娛樂公司,看中了曲靈珊的條件想和她簽約的,但是曲靈珊看完了合同之後就拒絕了。雖然她還很年輕也渴望出名,但她並不盲目,來北京之前曲靈珊下了很大的功夫做準備,她研究過很多娛樂公司和藝人合約糾紛的案例,總結出了幾個藝人容易被挖坑的點:首先是收益分配,和娛樂公司簽約之後,大部分的收入都會由公司獲得,藝人所得很少,而且藝人作品的知識產權和肖像權、姓名權都歸公司所有,由此產生的收益幾乎全部進入公司的口袋,藝人只能分的一點點提成;其次藝人出演什麼角色,出席哪些活動,全部都要按照公司安排進行,藝人自己不能選擇,公司總會安排藝人參加一些演出之外的活動,比如給贊助商和各級領導作陪,很容易會被逼良為娼;最後是違約問題,違約條款幾乎都是針對藝人的限制,而且違約金也高得離譜,一旦簽約,藝人就如同簽了賣身契一般只能任公司擺佈。
曲靈珊在家鄉原本就有一定的名氣,加上又是科班出身自視甚高,所以不願意做公司的奴隸,也不想通過公司的包裝炒作出名,她只想好好做一名演員好好演戲。於是她拒絕了各大娛樂公司的邀請,通過話劇社的學長學姐,以及自己老師的關係,開始參加一些影視劇作品和舞臺劇的表演。最開始曲靈珊天真的認為,自己憑藉在話劇社練就的演技,可以讓她輕易地鶴立雞群,但是不久之後,她就明白了什麼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曾經在山海市長相出眾、演技一流、受萬千追捧的她,到了首都這個大環境,就變成長相尚可、演技大眾化、少有人問津的存在。她發現很多和她年齡相仿的演員,除了長相和演技之外都有自己的絕活,要麼唱跳俱佳、要麼琴棋書畫,當然也有不少人是因為有個“好爸爸”。雖然競爭如此激烈,但是曲靈珊不想認輸,因為她為了完成夢想連女兒都拋棄了,所以她一面接著不起眼的小角色演戲,一面學習唱歌跳舞和樂器,並且儘可能地擴展自己各方面的才能,讓自己成為一名可以適應任何角色的萬能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