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楊三世 作品
第1172章 贍養老人的義務(第3頁)
見女兒同意給三千,杜母就沒再說什麼了,於是拉起外孫的手;“小峰,我們走,去派出所。”
“我不要去派出所,我要在小姨家裡,小姨家好舒服,我要睡小姨的床,我要吃小姨家的飯”
“趕緊給我滾!”
杜小梅直接把小峰給推到門外去:“又要錢,又要住房,還要吃我喝我,這世上哪有那麼好的事情?”
幾個人罵罵咧咧下了樓,杜小梅正要掏出手機叫車,劉文松就告訴她已經叫到網約車了。
“我陪你去吧,反正我已經下班了,這會兒也沒事。”
杜小梅有些於心不忍:“你上一晚上班,這會兒會不會很累?要不要回去休息啊?”
“沒事,陪你到派出所把事情辦完,我再回去休息。”
杜小梅也沒再推辭,主要她怕母親在派出所又反悔,而劉文松剛好做個見證,省得在派出所又給母親吵起來。
她已經想通了,如果不同意每個月給母親錢,她走到哪裡都不得安寧,因為母親總歸會有辦法找過來的。
她目前這份工作,其實是夏紫介紹給她的,雖然收入不是很高,但剩在穩定,而她也能勝任這份工作。
有穩定的工作,公司又給買了社保,而她每天晚上還能直播兩個小時,靠直播還是能把自己的飯錢賺起來的。
記得秦苒曾說過,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既然三千塊能把母親等人打發走,她還是給錢吧,只要他們不要再找過來就好。
找派出所的所長做的調解,然後在調解協議上籤的字,杜小梅同意每個月轉三千塊給杜母作為父母的撫養費和小侄兒的贊助費。
雙方簽字按手印後,杜小梅當場轉了三千塊給杜母,這件事才算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