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楊三世 作品

第216章:先把三十萬拿到手吧(第2頁)

  “如果想孩子的身份光明正大,肯定要和杜小梅結婚,哪怕不辦婚禮,但結婚證肯定是要辦的,否則孩子戶口落不到你頭上來.....”

  張淑芬思謀著:“要不這樣,你和杜小梅就辦個結婚證,等孩子生下來了,戶口落到我們楊家戶口本上了,你要跟她過不下去,再離婚就是了,這樣孩子也不會是私生子。”

  “這個辦法好,甚至還可以給杜小梅籤協議,只跟她領證,不讓她住到家裡來,只是付她產檢費和生活費什麼的,等孩子生下來後,再給一筆錢打發了事。”

  楊成心情煩躁:“行吧,只要不讓她住進來就行,我看著那女人就討厭得緊。”

  杜小梅以為楊家有可能不要這個孩子,甚至會給她一筆錢讓她把孩子打掉。

  杜小芬給她出主意:“如果楊家讓你把孩子打掉,你就獅子大開口要一筆錢,等把錢要到了,然後偷偷跑去別的城市把孩子生下來,以後再用孩子去問楊家要錢,這就是典型的帶球跑......”

  杜小芬對這件事非常積極,她連夜做攻略,做計劃,甚至連帶著錢去哪個城市,買多大的房子都已經預算好了。

  出乎意料的是,楊家沒有要求杜小梅打孩子。

  張淑芬帶著楊成一起來找的杜小梅。

  “我們商量過了,既然孩子都懷上了,那就只能結婚了,總不能讓孩子生下來就是私生子吧?”

  杜小梅喜出望外,一時間激動得都有些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她幻想過嫁給楊成,但很快就又覺得這不太可能,因為楊成對她知根知底,楊成是不可能娶她的。

  杜小芬比杜小梅冷靜多了:“結婚可以,但這彩禮可不能少,我妹好不容易懷上楊成的孩子,總不能白給......”

  張淑芬知道杜家人貪得無厭:“行,彩禮我們沒想少,二十萬吧,不過婚禮就不舉行了,等孩子滿月酒後一起舉辦。”

  “二十萬,打發要飯的呢,當初讓小梅勸秦苒嫁楊成,可都是給五十萬,而且還說要舉行婚禮,秦苒可是沒讓楊成碰一下,更別說懷孕了。”

  “最多三十萬,愛嫁不嫁,不嫁就算了。”

  張淑芬沒那麼好耐心跟杜家人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