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孽因(第2頁)
楊海的母親死得很慘,薛祥說,李遠他們當年挾持住文玲以後就沒打算放過她。他們把對楊林的怨恨全都轉移到了文玲的身上。拳打腳踢、棍棒打,陸顯那個混dan還用刀一點一點割她,她身上的衣服都被血染遍了。最後,李遠更是用石頭狠狠砸擊文玲的頭部,把她活活打死了。文玲的屍體是薛祥處理的,就埋在城郊一處荒山的樹林裡。事後,他們為了轉移警方視線,故佈疑陣,偽造成一起綁架案,企圖把水攪渾。
薛祥說完這些,楊海已是淚流滿面,人幾近昏厥。陳詩豪和高銳也是震驚不已。
楊海看著薛祥:“所以你們害死了我媽,又害了我爸。”他的目光瞬間變得瘋狂了起來,雙手一把掐住薛祥的脖子:“你們這些混dan,不是人!我要殺了你們!”
陳詩豪和高銳急忙拉住楊海,這要是讓楊海把薛祥弄死了,別說少了個關鍵證人,就連楊海也觸犯了法律。
“楊海,你聽我說。”陳詩豪用力握住楊海的雙手:“你是警察,是執法者!我知道你恨這群畜生,可你要把他帶回去。只有把他帶回去,才能抓住李遠,才能還你一家人的公道。讓法律審判他。”
楊海悲憤地甩開了陳詩豪的手,痛苦地閉上了雙眼,他雙肩不停地抖動著,兩手拳頭握得直響。高銳見他實在難過,把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過了好一會兒,楊海睜開雙眼,拿出手銬:“薛祥,你參與3·28拐賣兒童案和涉嫌殺人,我現在以江元市人民公安局刑警的名義,帶你回去進行調查。”
薛祥悽然地點了點頭,伸手戴上了手銬:“楊警官,你把我帶回去,我的良心還好過些。你知道嗎?當年造孽之後,我實在沒有心思再和李遠混了。我只要一閉上眼睛,就忘不了那噩夢般的事。我為了躲李遠,扔下了老婆孩子,跑到縣城裡。後來我老婆來說你爸為了查案到村裡,還給了我們家五百塊錢。我,我聽得難受啊!
“這種造孽的事,我後悔呀!我想去揭發,但我沒有什麼證據。而且我後來知道你父親的事,我實在怕了。雖然我和老婆離了婚,可我擔心騙不了李遠。我就躲起來。可十幾年了,我日夜受著良心譴責,生不如死。思來想去,我就寫了匿名信給江元市公安局。這些年我暗中找到了幾個被李遠他們早年在天全縣賣走的孩子的信息。但那七個孩子的下落我是一點也沒有。”
三個人聽得百感交集,當即決定帶薛祥回江元。楊海多了個心眼,絡腮漢子剛才那番話,讓他懷疑當地隊伍裡有被買通的人,所以當務之急是儘快離開天泉縣,把薛祥平安帶回市局。
楊海撥通了趙武的電話,簡單把情況說明了一下,只是隱去了遇鬼還有遇到陳詩豪的事,只說遇到了李遠的截擊。
趙武一聽就來了精神,他讓楊海帶著薛祥先到臨縣,從臨縣搭火車趕回江元。而且他還頗為擔憂地對楊海說:“小海呀,事兒有點險。照你所說,咱們局裡估計……有內鬼。可惡,我說李遠總是能滴水不漏呢?這件事我去找季局彙報,你路上千萬要小心!”
楊海那邊打著電話,陳詩豪和高銳這邊看著薛祥。陳詩豪眼尖,發現薛祥脖子上掛著一個用桃木雕刻的護身符,看上去似乎是一隻鳳凰。於是,他問道:“大叔,你這護身符挺別緻的,是什麼人送你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