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點15分。
剛才在想自己瘋了。
財富自由後,不寫書了。
流浪街頭,披頭散髮,眼裡都是光。
寫歌,唱歌,在街頭。
一個流浪漢形象。
大家都以為我瘋了,其實我知道我沒瘋。
只是寫了幾年小說,不怎麼出門,沒有人說話。
我需要發洩。
把以往一切都發洩出來。
怎麼發洩?
唯有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