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封十部郎1 作品
白金大神的意淫(五)(第2頁)
故此,我寫了這一篇回應。
這篇回應就一句話:
我只寫我想寫的故事,以前是,現在是,以後是。)
以前我這樣寫是覺得讀者喜歡這樣,現在這樣寫是覺得我喜歡這樣。
我從來沒有想過讀者喜歡看什麼故事,我就寫什麼故事,我只是覺得我這樣寫,讀者會喜歡,我能賺錢,所以我這樣寫了。
這兩點矛盾嗎?
不矛盾。
讀者喜歡看的故事我也不寫,我寫是因為我覺得讀者喜歡。
我現在寫的都是自己覺得好的。
好的當然有讀者喜歡,只是我的風格和以前不一樣了,我的老讀者可能不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