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封十部郎1 作品

白金大神的意淫(五)(第2頁)

 故此,我寫了這一篇回應。

 這篇回應就一句話:

 我只寫我想寫的故事,以前是,現在是,以後是。)

 以前我這樣寫是覺得讀者喜歡這樣,現在這樣寫是覺得我喜歡這樣。

 我從來沒有想過讀者喜歡看什麼故事,我就寫什麼故事,我只是覺得我這樣寫,讀者會喜歡,我能賺錢,所以我這樣寫了。

 這兩點矛盾嗎?

 不矛盾。

 讀者喜歡看的故事我也不寫,我寫是因為我覺得讀者喜歡。

 我現在寫的都是自己覺得好的。

 好的當然有讀者喜歡,只是我的風格和以前不一樣了,我的老讀者可能不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