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封十部郎1 作品

《二月六號!第二篇》(第2頁)

 我到底要不要用這個字體呢?

 用了這款字體後,感覺我文思泉湧的。

 雖然寫得還是很爛,但總體上好了不少。

 嗯嗯!

 還是用著吧。

 ——

 ——

 抱歉,我換了手機本體的字體。

 不管換了什麼字體,都沒有這個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