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封十部郎1 作品
第6章 月2日,好像我並不比別人差(第2頁)
嗐!
這一說,好像我沒有一點符合寫小說的,那我究竟寫不寫小說呢?
不寫我怎麼翻身?
寫了不會寫怎麼辦?
哈哈。
好難啊!
對了,剛看到十篇散文中,有餘華的一一篇,關於他怎麼成為作家的,他說,看著文化館的工作人員在街上瞎逛,他問為什麼你在瞎逛,不上班嗎?別人回答他,瞎逛就是在上班,他從此下定決心要去文化館工作,可是想要進入文化館,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中的一個。
一,作曲。他不會。
二,繪畫。他不會。
三,寫作。他想只要識字就能做。
寫作,只要是個人,只要他識字,就能寫作,這句話我聽過好多次,不止是餘華這裡,還有別的,我寫過的,應該是王小波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