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官僚系統(上)(第3頁)
但即便如此,很多人還是願意當官,哪怕貼錢也無所謂。
棗嵩拿起案几上的幾份公函,仔細審閱。
這是剛剛清理出來的雍丘縣戶冊。
雍丘豪強很多,戶口清理不易,甚至鬧出過亂子。不過那些豪強也是廢物,居然被多為新兵的銀槍中營給擊潰了。
棗嵩一頁頁翻著。
戶冊分兩大類:譜牒、籍簿。
譜牒是選官依據。
九品官人法大行其道,先定人品,再定官品,這個譜牒就是定人品的重要依據。
郡中正大搜群族,定下門第,記錄在案,送交左民曹。
譜牒一式三份,正本上交汴梁秘閣保存,一份副本留於左民曹,另一份副本送給吏部曹,授官審核時需要用到。
棗嵩仔細看完之後,覺得沒有問題,便喊來主譜令史,道:“你帶人謄抄兩份。”
“是。”主譜令史躬身應道。
“寫完後仔細檢查,不得有錯漏。”棗嵩又叮囑道。
“是。”
揮了揮手,讓令史退下後,棗嵩又拿起籍簿看了起來。
譜牒、籍簿都是用黃紙寫的,故也被稱為“黃冊”——即便後來開始用白紙書寫,這個習慣稱呼還是延續了下去。
棗嵩的手指在籍簿上一行行劃來劃去。
第一行:“陳留郡雍丘縣兩河鄉吉橋裡戶人張不得、妻李氏。”
第二行:“不得大女招弟,年七歲。”
第三行:“不得子根兒,年四歲。”
第四行:“……”
棗嵩連翻了數十頁,不是為了看記錄得對不對——他又沒實地調查,哪知道對不對?
他只是檢查記錄格式規範不規範罷了。
自魏以來,籍簿上哪一行、哪一欄寫什麼,都有定規,哪怕是瞎寫的,你也得按規定寫。
梁國十郡之中,棗嵩估摸著只有陳、新蔡、南頓、濮陽四郡的籍簿最真,梁、汝南、陳留三郡的就沒那麼真了,雖然梁公極其重視這件事。
至於大河以北的汲、魏、頓丘三郡,因為人手不足,清查不夠,目前沿用的還是石勒時代的籍簿——整體比較假,大概只有分田宅的兵士記錄相對準確了。
“梁公太較真了,人手又不夠,唉!”棗嵩將籍簿扔在一邊,嘆道。
大晉朝的時候,籍簿早就是一個笑話了,可能就譜牒比較靠譜。
梁公清查戶口,很顯然不打算任由士族豪強間接徵稅,而是直接徵收,野心太大了。
棗嵩甚至懷疑,將來還會不會記錄譜牒。
沒有譜牒,九品官人法的選官制度就執行不下去,畢竟沒依據了啊。
應該不至於吧?
棗嵩可是聽說,胡人都會給士族定品,他們都沒放棄,梁公會放棄麼?
仔細想來,他應該是想開闢更多的選官渠道,抵消九品官人法的部分影響力。
管他呢!
棗嵩揉了揉眼睛。在梁國十郡的範圍內,士人沒那麼大的本事,壓根反對不了梁公的律令。
也就他現在需要大量士族豪強子弟為他當官作吏,才著意拉攏罷了——譬如這清查戶口,就需要海量的官佐以及臨時動員起來的吏員去做,首要前提就是會讀寫,會公文格式。
休息完後,棗嵩又拿起尉氏縣的譜牒、籍簿看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