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2章 天生的壞種(2)(第3頁)

 直到十八歲後,我又惹了個禍。這一次,年紀不能再成為我的保護傘,我被關了整整五年。

 出來後,我漸漸地知道,世界不能讓我為所欲為,我不能再隨便犯法。踩縫紉機的日子,我實在受夠了,絕對不能再進去了。

 後想學個技術,好好生活。

 我媽當時又哭了,說我總算懂事了,勞改果然對我有用。

 我爸也老了,他沉默地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煙,對我說

:“我跟你媽最後再信你一次!”

 雖然他們從小到大的管束讓我很討厭,但他倆對我很大方,拿出所有的積蓄讓我去學了廚師,後來又給我開了個飯店。

 就這樣,我的生活慢慢走上了正軌,後來還娶了老婆,生了兒子。

 可我那個老婆,她真是個不知好歹的女人。

 一個小地方來的鄉下女人,我給了她城市戶口,給了她安定的生活,簡直就是她的大恩人。可就因為我去了幾次按摩店,又動手打過她幾次,她就和我離婚了。

 哼,離婚就離婚!

 離婚後,我想嫖就嫖,想賭就賭,自由自在的多好?

 離婚的時候,我兒子才五歲。

 我知道她舍不下孩子,所以故意和她爭奪撫養權,逼得她用淨身出戶的條件,換取孩子的撫養權。

 其實啊,我根本就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

 我媽都被我氣死了,我爸也和我老死不相往來了。

 沒人給我帶孩子,孩子就成了拖油瓶,我要來幹嘛?

 有人幫我養孩子不好嗎?反正養大了,還是我兒子。

 孩子小的時候,我很少去看他,也不給他生活費——她媽會賺錢養他,我又何必破費?

 從孩子中學開始,我才漸漸和他走動得頻繁了點。

 可那臭小子,看我像看仇人一樣,給他錢他也不要了。

 他還口口聲聲說他只有媽,沒有爹,以後也不會贍養我。

 你聽聽,這孩子多傻啊。

 父子關係是能隨便割斷的?

 就算我從前對他不好又怎麼樣?只要他是我兒子,他就得給我養老送終!

 這可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