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5章 陰墨出手(第3頁)
藉著黑曜經,寧凡一步步,修煉出了第三顆神陰陽星點——暗之雛星。
與小妖女交合產生的暗血,被那雛星吸收,同樣的,煉化暗辰果之時,暗陰陽的修煉進度同樣增加著。
只一個暗辰果而已,便使得寧凡的暗陰陽修煉進度,提升了百分之三十!
暗辰果的藥力,同樣使得寧凡修為暴漲。
一個暗辰果,能夠提升修士四十萬年道行。寧凡是一名三竅古神,他服食暗辰果,可抵消三百二十萬年苦修!
由於寧凡古神修為明顯高於古妖、古魔,這一次,暗辰果率先提升的,卻是妖、魔修為。
古妖修為從人玄巔峰,暴漲到了渡真後期,古魔修為也一路突破天魔第三涅!
“暗辰果…還有九個!”
十年銅塔毀盡,寧凡開始進入百年銅塔修煉,此地百年銅塔,共有133座。
又是13300年的苦修,寧凡再次煉化三個暗辰果,古妖修為達到渡真巔峰,同樣無法邁入舍空境界。
古魔修為則提升到天魔第五涅的境界!
五涅天魔,與舍空初期境界對應,但比普通舍空初期更強!
寧凡倒是沒有想到,神、妖兩種修為突破舍空瓶頸如此艱難,反倒是古魔修為,並無舍空瓶頸,直接便突破了。
暗陰陽也被寧凡徹底修成,並吸收入體,化作修為。
此地百年銅塔毀盡,尚餘十一層銅塔78座,十二層銅塔9座。
十一層銅塔,封印歲月千年,十二層則是萬年。
寧凡仍是毫無阻擋地,輕易便進入了千年銅塔,一共進入了26座千年銅塔,才將剩下的暗辰果全部煉化。
前前後後,寧凡在銅塔空間的修煉,超過四萬年!四萬年的苦修,於外界而言,卻也只是過去瞬息而已。
四萬年的苦修,寧凡的古神修為仍舊卡在渡真巔峰,還未降下舍空心劫。不過單論法力渾厚程度,已經足以與舍空後期媲美!
古妖修為同樣卡在渡真巔峰,妖靈力的渾厚程度,堪比舍空後期的大能妖修!
古魔修為並未遇到瓶頸,而是一路突破到天魔第七涅,與舍空後期同級!
神、妖、魔三族力量,寧凡隨便動用一種,都能在舍空後期的強者中排上號。
三族力量同時使用,寧凡有信心一戰舍空巔峰!
當然,若動用劫血力量,寧凡完全就是一名萬古仙尊!
隨著暗辰果服盡,當年的機緣算是全部用盡,日後若還想提升修為,需要藉助其他手段了。
“我身上的天材地寶,已經服盡,繼續進入歲月塔修煉,只是浪費時間,用處不大,倒不如將這些歲月塔暫時留下,日後再用…”
寧凡有了決定,轉頭對眼珠怪道,“此地塔林,我可否全部收走?”
“呃,當然可以,你幫我殺陰墨,這裡的塔林可以全部送你!”眼珠怪一愣,爽快道。
“如此便好。我已完成了所有修行,接下來,談談正事吧。你想殺陰墨,具體計劃是什麼…”
…
寧凡的四萬年苦修,對外界而言,只是一瞬。
那蠻神戰天的異象,才剛剛消散,九重天闕最高處,灰月之下,石林之間,陰墨石像一臉陰沉。
想不到,九重天闕之中,竟會有十代蠻神誕生,且此人刑罰之力之強,簡直駭人聽聞。
“此人刑罰之威,是我十二倍,此人,究竟是誰,難道是那個小輩…”
陰墨微微感應了一番,很快他便察覺到,種在寧凡體內的祝福之術…竟被破掉了!
“哼!好不容易找到一具完美軀體,竟掙脫了我的詛術,難道成為十代蠻神的人,真的便是此子麼…”
“距離本神這一次的盈缺大劫,還有十二個時辰,這種機會,右眼多半不會放過,必定會來暗算本神。若是從前,我不懼他,但如今…”
陰墨石目微微一眯,這一次,九重天闕有了十代蠻神介入,變故不小啊。
若是這些變故都和右眼有關,那麼這一次與右眼的交鋒,便不容大意了,必須謹慎一些…
“罷了,樊家七祖,你的軀體本神雖看不上,但也不是全無用途,這軀體,本神便不客氣地收下了。”
“從此刻起,至本神下一次盈缺之劫來臨,所有九層之修,皆為本神生祭!”
一道灰影忽地從陰墨石像中走出,灰影極為虛幻,表露的修為,也只是渡真初期而已。看其容貌,分明與陰墨如出一轍,左目尚在,右目則空洞,好似被人生生剜去一般,血肉模糊。
這道虛影不是旁物,正是陰墨從被封印的元神之上,分離出的一絲分神。
明明只是渡真初期的分神,卻使得七祖神情大變。
“不可能!你竟能無視紫鬥仙皇的封印,分出一絲分神離體,這種事情…怎麼可能辦到!”
轟隆隆!回應七祖的,是天空崩裂的聲音。
天空之上,忽然出現六個血窟窿,每一個血窟窿裡,都封印著一座血淋淋的古棺。
其中第六具古棺,竟是破開了一個縫隙…
曾經,紫鬥仙皇抽出陰墨元神,一分為六,各自封印。
無數年過去,終是被陰墨跑出了一絲元神。
但,還不夠。陰墨要的,不是一絲元神脫生,而是六神歸一!
“你,可以留到最後再吃。先吃其他人吧!”
陰墨分神身形一晃,頓時從石林中心消失。同一時間,整個第九層開始劇烈晃動。
將群修阻隔在第1宮之外的七彩封印,正喀喀作響,不斷裂開。
“哈哈!封印解開了,遠古通道,註定屬於我們妖族!”
“哼,是屬於我們人族才對!”
“衝啊,此次若能奪得通道,必可獲得豐厚賞賜!”
在封印解開的瞬間,上百道流光紛紛朝著天闕之頂爆射而出,其中包括敖玄、六合等仙尊高手。
但就在這一刻,一道灰影阻擋在群修身前,神情漠然,如視螻蟻。
“以我陰墨之令,九重天闕,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