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易 作品

第1111章 林雨晚:我的(第3頁)

 林雨晚在一旁直接就急了起來。

 她獻出寶劍,是為了解救四個老祖的。

 如今四個老祖解救完了,那寒玉凝霜劍就該還給她呀。

 頓時,她就小聲地在一旁提醒道:“盛伯伯,寒玉凝霜劍……是我的。”

 盛昌楓擺手道:“小晚,你早晚也是盛家的媳婦,一旦嫁到了盛家,便是盛家的人。既然人都是盛家的,這劍自然也是盛家的。”

 “我……”林雨晚還沒有跟盛家有婚約呢。

 盛昌楓忽然也是做主道:“你與少虎一直感情不錯,待這次回去,便成全你跟少虎的婚事。如何?”

 林雨晚搖搖頭,盛少虎她是看不上的。

 雖然之前一直虎哥哥地稱呼盛少虎,但在她的眼裡,盛少虎個性太莽撞,不穩重,當哥哥看待倒還好,可若當成情侶,便不合適了。

 之前她的意中人,其實是盛少龍。

 不,其實也談不上是意中人。

 準確地說,盛家的年輕一輩裡,唯一讓她看的上眼的,只有盛少龍一個。

 但盛少龍卻是她姐姐的未婚夫。

 現在,比起當盛家的媳婦,她更想要收回自己的寶劍。

 因為這劍的意義是不同的!

 她被按過牆,堵過洞,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是秦易向她賠罪,才送給她個人的。

 這把劍只屬於她個人,不屬於林家,更不屬於盛家。

 盛昌楓現在的做法,跟強取豪奪並無區別。

 “盛伯伯,請把劍還給我吧。”林雨晚咬了咬唇,鼓起勇氣又說了一聲。

 其實她說第一次的時候,盛昌楓就有點不高興了。

 四位老祖當面,你這點眼力見都沒有?

 你早晚都是盛家的媳婦,現在不懂得做人,以後嫁到了盛家,你還想要盛家關照你嗎?

 要想得到盛家的關照,那你現在就該懂事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