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逃荒文裡的懶婆婆八(第2頁)
每過去一次,方橙他們就吃一嘴灰。
晚上休息地兒,是王狗子王小貓和趙寒梅三人一起選的。
一座荒著的道觀。
觀中大殿裡供的三清像早就破敗不堪,另有三四堆燃盡的火堆,看樣子也是近日裡向南逃的人家燒的。
方橙讓王狗子點了燃著幹艾草,在大殿裡燻一燻,當是消毒了。
那趙寒霜捏著鼻子,嘀咕著:“這味太讓人噁心了!就是一個道觀能有什麼?”
話音剛落一隻蜘蛛落在她的肩上,立馬大叫著:“拿走,拿走,這什麼狗x巴地方!我要家去!”
趙蘭走過去把蜘蛛從她肩上拿下來,用腳碾死了。
而趙寒霜還在哭叫著,張氏哄都不好,非要回家。
而趙寒梅帶著婆娘孩子該幹嘛幹嘛,反正也哄不好,哭夠了就好了。
晚飯後,已是很晚,夜裡在大殿外生了一難火,本來就熱,加上火更熱。
比起熱,驅獸更重要些。
這會兒王小貓和趙寒梅坐在殿外,兩人搖著扇子,說著話。
趙寒梅講道:“你小子以前還跟我抱怨嬸孃不明事,鄉野人,沒見識!這嬸孃恨不能是我娘。”
“哎,兄弟,可能要苦了你了,這繼母也是母,丟不了啊!”
王小貓以前確實嫌娘嘮叨,不收拾家裡,成日在家躺炕上讓嫂子伺候。
沒成想自家老孃關鍵時候能扛事兒。被那山匪在背上砍那麼大的口子,也拼上力氣救回了孩子,還奪了四匹馬賣了。
見識也不少,是自己錯了。
“我爹離終前,讓我出嫁妝嫁妹子,讓我給繼母養老送終,我都應了的,這一口吐沫一口釘的。”趙寒梅也無奈。
這年頭孝當先,律法裡繼母也是母。即使他無錯,繼母殺了他,也就判徒三年。如果繼母告他不孝,可能判絞刑。
繼母想要與父合葬,也是合理的。
“哎,先熬著,走幾天就好了!”王小貓只能這樣勸著。
下半夜,王狗子起來換三弟去睡,見趙寒梅不捨兒子起身還硬撐著。
這哪兒行?明日裡還拉車呢。
這時,小張氏醒了,讓丈夫回席上睡,她守在殿內,不出去。
王狗子也同意了,一個人兒在外搖扇子。
…………
五月初四近中午,一天半時間,人畜共飲水一桶了。兩家人都有找水的急迫感。
再往南三里,就是單牛縣最南的郭家鎮,王小貓去過,說那有一個大水塘,有百畝那麼大。
還有二里到鎮子上時,就有人賣水。
一桶水一百文。
兩家人沒買,再往鎮子上走,又碰到兩波賣水的,一家一桶一百五十文,另一家就是二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