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又菜又愛玩(第3頁)

 這女人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第二天眾人就看到被二狗捧在手心裡的許倩,一瘸一拐的去上工。

 溫思禾估摸著,她回去以後又被二狗一陣好打。

 嘖嘖嘖,你說這女人何必呢,有女主光環的時候,自然你說啥是啥,周圍人都無腦附和。

 可沒了光環呢?一戳就破的謊言,只會讓人覺得可笑。

 趁著村裡眾人的目光都被許倩這件事吸引,陸之野尋思著趁機和溫思禾把證領了,酒席辦了。

 可等倆人到了民政局才知道,女十八歲可以領結婚證,而男人得二十歲才能領。

 陸之野滿打滿算才十七歲,村裡十六七結婚的比比皆是,但是大家都沒有多大的法律意識,也都是辦桌酒席就算成了。

 陸之野上輩子沒結過婚,自然也沒去在意過這一點。

 此時面色如同吃了死老鼠一般難看!

 這讓溫思禾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好了,好了,辦個酒席也算是結婚了不是嗎?”

 陸之野雖然得了老丈人的金牌玉令,但是根據鍾老師的說法,溫思禾外公那邊才是一大關。

 領了證,誰說不同意都不好使了。

 事到如今,也只有先辦酒席了。

 於是當天下午,一個悶雷就炸在大河村裡。

 最漂亮溫柔的那個溫知青被地主崽子拐走了!

 一個接一個的大娘腳底生風的往知青點跑。

 “唉,吳知青,你說這是真的假的?

 這倆人真要結婚了?”

 “是啊,我咋那麼不信吶!”

 村裡誰不知道溫知青家裡條件好,家裡月月大包小包的寄東西過來。又肯幹活,長的又俊俏。咋就看上了地主崽子呢?

 村裡不少帥小夥可都打這溫知青的主意呢,咋就不聲不響的被人截胡了呢。

 吳雨只知道溫思禾今天和陸之野一起去縣裡了,不知道具體是去幹啥的,也怕自己說多了,給溫思禾帶來什麼不好的影響。

 連忙擺手,推說自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