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殺雞駭猴(第2頁)

 香港的藝人從來不會為自己配備保鏢,甚至他們的生活狀態跟普通市民沒什麼兩樣。

 那位大明星雖然是開車下班,可還是被一輛麵包車截停了汽車,玻璃被敲碎,人被拽進了麵包車,然後就被拉走了。

 至於那位新星,他連車都沒有,根本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拖進了麵包車裡。

 接下來,兩人的經歷都差不多。

 有一個戴著墨鏡西裝男人出現,自稱是電影公司的老闆,拿出兩份合約讓他們簽字。

 兩人都還想掙扎一下,但剛想說不,一把手槍就頂在了頭上。

 大明星有家有業,面對手槍指著腦袋,心裡說不出的畏懼。

 原本他還想表現的英勇一點,但發現腿肚子直打哆嗦,話都有些說不利索了。

 在墨鏡男數到三的威脅中,大明星哆哆嗦嗦的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整個過程中,大明星甚至都沒有看到合同的內容。

 那位新星的經歷跟大明星也差不多,只不過年輕人還有點血性,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配合。

 然後,墨鏡男安排了兩名打手,一陣拳打腳踢之後,又把手槍頂在了他的頭上。

 最終迫於壓力,他還是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墨鏡男高興的拍了拍他的臉,說了句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便收起了合同。

 然後,兩個人就都被放了回去。

 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

 唐赫去查了查兩部電影的製片方,發現是一家叫做志為影視的電影公司。公司的法人是羅少為,另一個股東叫肖志明。

 這一下,把項家九爺給氣壞了,恨不得回家點齊兵馬就要去抄羅少為。

 但,又一次被唐赫攔下來了。

 這種事情,如果不能一次把對方打服,以後再拍電影將永遠不能得到安寧。

 大家都是圈裡人,什麼消息都瞞不住。

 今天我在這裡拍電影,明天你在那裡拍電影。知道了這種消息,隨便安排幾個人,潑屎、放蛇、倒油漆,根本就防不住。

 你報警人家跑了,警察肯定抓不著人,最後受損失的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