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大爺 作品
第625章 火併4(第3頁)
這兩位都才扎職不久的大哥,屁股下面的椅子還沒有坐熱,一個便魂歸地府。而另一個,可能永遠要坐在輪椅上。
真真的應了那句話,出來混,一隻腳在監獄,一隻腳在棺材。
到底是誰幹掉了兩人,根本沒人看到。
大家只知道當時很亂,好多人都一擁而上。
阿才並未逃跑,他被警方反綁了雙手,並且戴上頭套。
並不是他沒有逃走的機會,而是如果他想做勝字頭的話事人,那他就不能走。
他必須要留下來為整件事收尾。
這種大型的鬥毆事件,尤其是已經死了人,必須有人為這件事情承擔責任。
阿才不會是那個承擔責任的人,替他頂罪的人已經選好,是他一個忠心的小弟。
林業森林大狀已經帶著一整個律師團隊等在了反黑組,只等著所有人被帶到,便幫他們辦理保釋。
至於頂罪的小弟,則會有人幫他們做過失殺人的辯護。
現場混亂,沒有人看到是誰最後一下幹掉了老鬼,所以只要認罪,很容易定為過失殺人。
阿才承諾小弟,只要頂罪成功,就可以獲得一套六百尺的公寓。
六百尺,差不多要六十萬元,代價僅僅是坐牢三到六年,非常划算。
如果運氣好,可能三年就出來了。
並且,出來之後就可以扎職做大哥。
所以,根本連抽籤都不用,就有大把小弟搶著去頂罪。
因為抓捕的人實在太多,僅僅在當晚,阿才便被保釋。
其他的小弟也陸陸續續的被保釋,每個人的保釋金根據罪名的大小,五百塊到三千塊不等。
當然,被保釋的人必須簽署一封效忠書,宣佈效忠阿才,從此與瘋狗劃清界限。
這當然是王大山給阿才出的主意。
以後有這樣一封效忠書,即便瘋狗回來了,他也無人可用。
至於保釋金,阿才根本沒錢,王大山借給了他一百萬,才終於把所有的事情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