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生死勿論(第2頁)
當他把生死狀拿給三個兒子簽訂的時候,老大和老二都痛快的簽上了名字。
對於他們兩人來說,老大是個有擔當的人,雖說有些霸道,但到底還是顧及家裡的情況,家中有事他肯定是要出力的。
楊家老二恨不得弄死王大山,現在有機會跟他打一場,自然毫無顧忌,還十分急迫的想上場暴揍王大山。
但楊家老三楊立軍就不想簽了。
他是親眼看見王大山在黑石溝後面的山上親手幹掉了一頭野豬王的。
當時王大山的身手敏捷,力大無比,面對發狂的野豬王毫不畏懼,只是幾下就把它給捅死了。
楊立軍自問自己是不行的。
這說明什麼?說明王大山比他楊立軍的功夫強不少,雖然自己身高更高,臂展更長,但真要打起來卻未必是他的對手。
再加上這次籤的是生死狀,生死狀的意思就是,在擂臺上比武,生死勿論。就算打死自己,也不會有人管。
想到這裡,楊立軍怕了。
當他爹拿著筆讓他簽名的時候,他推脫著不肯籤,支支吾吾的說道:“爹,我,我昨天獵野豬王的時候,不小心崴了腳,行動不靈活,肯定影響比鬥,要不然讓我大哥的把兄弟上吧。”
楊老二一看自家老三這個熊樣,臉色一板說道:“老三,你個慫貨,怕了?我告訴你,事情是因你而起,你上也得上,不上也得上,還不如趁早痛快點,顯得你大氣!
要不然別說王大山,等打完了擂臺,我都得收拾你。趕緊把生死狀簽了,別磨磨唧唧的像個娘兒們。”
楊立軍可憐兮兮的看著他老爹,委屈的說道:“爹,我腳真的崴了......”
要說平常楊廣才這三個兒子,那肯定是對老三最好。東北人常說老兒子大孫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老兒子指的不是家裡最大的兒子,而是最小的兒子。通常小兒子都最受寵愛,這在老楊家也不例外。
但這一次,為了那幾千斤的獵物,兩三千塊錢的東西,楊廣才也不淡定了。
他對楊立軍說道:“老兒子,你還想不想娶小玲?你還想不想蓋房子?只要贏了王大山,爹立馬就去小玲家給你提親。
現在,就看你自己的表現了。你想成親,想娶小玲,就得爺們兒一點,別給老楊家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