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協議與套子(第2頁)
現在終於輪到他大顯身手了,他能不興奮嘛。
於是,他說幹就幹,也不跟著王大山他們回去了,直接就拉著李德寶說起了約定的暗號,收集到情報之後在哪裡存放,消息怎麼回饋等等。
等李德寶學會了,他就直接在國營飯店附近隱藏了起來,只等阿炳他們吃完了飯就跟蹤他了。
這個事情幹完,就剩下兩天後給阿炳交付定金了,也沒了其他的事情,於是王大山就帶著李德寶和趙善兩個人在附近逛了起來。
也沒什麼目的,就是閒逛。如果非要說有目的,他就想看看,廣州的大街上能否像京城一樣賣大白山的山貨。
就這樣,連續逛了兩天,王大山覺得南北口味的差異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
尤其是建國之前,四野一路南下,從東北一直打到了廣東,留下了好多四野的家屬和後代,很多人雖然在廣東呆了許久,但還是沒有忘記北方的口味。
尤其是人參天麻靈芝這些中藥材,廣東的價格比京城賣的更貴,實在是一個好生意。他覺得可以好好規劃一下,將來可以把廣州市場發展成為大白山山貨生意的一個重點。
第三天,王大山與李德寶和趙善帶著定金去了中山公園,把定金交給了阿炳。定金是用港幣交付的,這是王大山希望能給阿炳背後的人展示一下實力。
香港的賣家肯定希望能用港幣結算,如果用人民幣結算,光是黑市裡兌換就要損失一筆。
他還特意手寫了兩份協議,讓阿炳簽了。
協議裡面寫到:甲方趙善以總價9.2萬元港幣的價格,向乙方盧國炳購買電子錶1000個,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港幣4.6萬元整,乙方於兩週後向甲方交付貨物,甲方則補齊尾款。若乙方不能按時交貨,則向甲方賠償10倍貨款。
阿炳看到協議之後並不想籤,作為一個底層市民,他哪見過什麼協議,還看到如果不能準時交貨,就要向趙善賠付10倍的貨款這樣的條款,他就更不想簽了。
但王大山告訴他,既然做生意,就要遵守誠信,如果他不籤這份協議,王大山寧願不做這個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