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大爺 作品

第371章 花他點錢沒毛病吧?(第2頁)

 本案除了戈力士外,還有一名受害者。那位大波浪女士,王大山已經讓丁猛處理了現場。首先上身肯定不能裸著,丁猛給他穿上了衣服。不然到明天發酵之後,就是戈力士的醜聞。

 其次現場王大山開了兩槍,子彈口徑與殺手使用的槍不相符。好在王大山是在麵包車裡開的槍,彈殼都被他們撿起來處理了。

 子彈的彈頭丁猛也仔細的找了一遍,並沒有什麼發現,應該已經消失不見了。

 收拾完現場,他就離開了,到了一個約定的地點等著王大山幾人。

 王大山在把戈力士送到醫院的一個小時後便離開了。事情不復雜,做筆錄只花了不到一個小時,警察就示意他們可以走了。

 到了約定的地點接上了丁猛,開車的姚躍進問道:“塵哥兒,咱們現在回去嗎?”

 王大山想了想說道:“回去,回去幹什麼?”

 “那不回去咱們去哪?”姚躍進不解的問道。

 “你說,咱們剛才救了戈力士,戈力士又宣誓效忠於我,那咱們花他點錢他一定不會介意吧?既然他都效忠我了,他的錢就是我的錢,這個邏輯也沒毛病吧?”

 王大山笑嘻嘻的反問姚躍進。

 姚躍進哈哈一笑:“確實沒毛病,越南人既然想要他的命,那也肯定想要他的錢。”

 後排的焦聰豎起大拇指,對王大山說道:“塵哥兒,你好壞,不過我好喜歡。”

 說的王大山渾身一個激靈,這句話在焦聰嘴裡說出來怎麼那麼彆扭?一點都不調皮可愛。

 隨後王大山嚴肅起來,說道:“那咱們去戈力士家看看,聰哥你指路。找一條沒人的路線,不要被人看見。”

 焦聰答應一聲,隨即姚躍進停下車,王大山和焦聰交換了位置,汽車又發動了。

 戈力士住的小區在香港半山。這裡早期是英國籍公務員的住所。

 1867年,當時香港總督麥當奴選址山頂設立避暑別墅,即總督山頂別墅。從那以後,港英政府的英國籍官員按照官職的大小和與總督的親近程度,開始從山頂一直到半山的地段建起了居所。

 越靠近山頂的官員官職越大,這也就形成了香港英國籍高官住山頂,中低級官員住半山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