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林業森大律師(第3頁)

 為了還清高利貸,林大狀不惜違反香港執業律師條例,親自與委託人接觸,違背誠信原則,教唆委託作人做偽證,以達到為委託人脫罪的目的。

 你說,媒體會不會感興趣?爆料人不但有料可報,還有一張拍有林大狀親筆簽名的欠條為證,這樣的新聞會不會引起轟動?

 林先生,如果發生了這樣的事,大律師公會會不會暫停你的執業資格,對你的職業操守進行調查?

 現在,你還認為裁判署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依然會認可你的職業操守嗎?

 林大律師,相信我,等待你的只有身敗名裂!”

 可憐香港知名刑辯大律師,竟然就這樣被威脅了,林大狀半天沒有說出話來。

 吳志明說得很對,一旦有醜聞見報,哪怕他是香港知名大律師,一樣會被吊銷大律師牌照。

 律師行業是個誠信行業,沒有任何一名大法官會相信一個身上有汙點的律師。

 還沒等林大狀說話,吳志明又說道:“林先生,我向你保證,這一次絕對是我們最後一次請你幫忙。

 只要你再出手一次,以後我們之間的恩怨一筆勾銷,我會把照片和底片都還給你,保證沒有任何留存,也絕對不會再威脅你。

 林先生,要不要幫我們,就看你了。”

 話筒那邊傳來了粗重的喘息聲,半晌之後,林大狀說道:“這是最後一次,我需要知道,你什麼時候才能把照片還給我?”

 “像之前那樣,與你合作的事務律師聯繫我,我與他簽訂委託協議,他再轉聘你為我服務之後,我就會把照片還給你的,你看這樣可好?”

 林大狀聽了,只是說了一聲:“等著,便掛斷了電話!”

 吳志明關掉免提,阮仁智問道:“明叔,咱們真的要把照片還給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