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保釋林偉豪(第2頁)
也就是在一年前,林業森最後一次幫我們,是黎煥生在爭搶一個海鮮市場的時候砍死了飛仔。
他讓你父親找了一個小弟替黎煥生頂罪,又成功讓法官把謀殺罪改判成了過失殺人罪。
因為這件事,你父親也沒有食言,最終把欠條還給了他,並口頭跟他約定,再也不會找他辦事。”
說道這裡,吳志明喝了一口茶,又對阮仁智說道:“仁智,我與你父親從穿開襠褲時就在一起,我希望你能當會長,我會全力支持你!
可你要明白,在爭奪會長的幾人當中,你的實力是最弱的,哪怕加上我跟鄭百通,你的實力依然不如。
你父親常說,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大丈夫做事就應該不擇手段,這點,你要學習你父親。
所以,對於那些跟你搶奪幫主之位的人,能抓住他們的把柄就讓他們為你所用,如果不能,不要猶豫,該除掉就除掉他們。
互助會是你父親的心血,我想他更希望把幫會傳到你的手上,你不要辜負了你父親的期望。”
阮仁智聽了,鄭重的說道:“明叔,您放心吧,我會聽你的,一定要奪得會長的位置。如果他們不聽話,我就幹掉他們!”
吳志明點了點頭便不再說話。
可就在他轉過身去的一剎那,嘴角上露出了一絲嘲弄的笑容,很快便又隱去了。
第二天一早,王大山吃過早飯就帶著崔明幾人出門了。
他先是到了之前委託買房的那家律所,又委託了那位事務律師,然後就來到了位於香港灣仔軍器廠街的警察總部警政大樓。
出示了律師的身份證和和公會會員卡之後,兩人被帶到了主樓西翼的21樓o記的辦公區。
當值警察聽說來的兩人是林偉豪的代理律師和擔保人,非常的客氣,忙帶兩人到羈押室會見林偉豪。
林偉豪見到王大山帶了個陌生人來見他,便知道是為他請的律師,於是大聲喊道:“我要投訴,我在警署受到了非人的待遇,被警察刑訊逼供,看看我臉上的傷,這是被警察打的。”
見到如此,那名律師立刻上前,義正言辭的對帶路的警察說道:
“警官先生,我的當事人情緒激動,臉上傷痕明顯,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他在羈押期間受到刑訊逼供和非人道行為。我要求帶我的當事人驗傷,並追究當值警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