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法網恢恢(第2頁)

 雷局長嘆著氣把案情說了一遍,有些發洩的意味在裡面。

 王大山一邊給雷局長打氣,一邊思考著案情。突然間,他想到了一件事情。

 曾經在看守所裡的時候,仇順之跟他說過他女兒的遺書裡寫過認識厲飛宇的經過,是因為厲飛宇經常會去銀行存錢,而且每次存錢的數額巨大才引起了他女兒的注意。

 也就是說,厲飛宇有存款,而且存款的數額巨大。

 作為一個電影放映員,他的工資每月最多幾十塊錢,那他的大額存款是從哪裡來的?

 這些錢會不會就是他得到的贓款?是不是就可以作為厲飛宇收受光頭賣淫團伙的證據?他收了錢,是不是就能證明他跟光頭是一夥的?

 想到這裡,王大山立刻對雷局長說道:“雷局長,我建議你查一查厲飛宇的銀行賬戶,說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雷局長也馬上想明白了,說道:“子塵,你可真是點醒了我,我馬上就安排人去查。”

 “重點查一下農行,我記得仇順之的女兒之前就是在農行工作。”

 雷局長又感謝了兩句,掛了電話馬上就去安排了。

 一天之後,王大山得到消息,厲飛宇撂了。

 從厲飛宇的賬戶裡,一共查出了五萬多元存款,這五萬元存款厲飛宇不能說出來歷。

 以他的工資水平和揮霍程度,也根本不可能有這麼多錢。

 要麼說年輕人沒有經驗,以為把錢存進銀行裡就神不知鬼不覺,不會有人知道。

 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只要發生了,必然就會留下痕跡。

 查出了厲飛宇的存款,辦案人員又申請了搜查令,去程大剛的家中搜查。

 果不其然,在程大剛的家裡搜出了兩萬四千多元的贓款。

 程大剛一個月工資141塊,他媳婦是個家庭婦女。僅憑程大剛的工資,需要170個月不吃不喝才能存下這麼多的錢。

 在審訊人員強大的攻勢之下,程大剛終於扛不住了,招了出來。

 並且他還招供了一件別的事情,正是這件事,讓整個案件的性質有了突破性進展。

 厲飛宇曾經夥同其他幾名團伙成員,在一次聚眾淫亂中將一名極度不配合的少女虐待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