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章 建立合作(第3頁)

 周勝問:“那關於合作的時間和進度呢?怎麼在協議裡體現?”

 方勇說:“我們要把每個階段的時間節點和交付成果明確寫進協議。比如,他們應該在第一個月完成電磁兼容性問題的初步分析報告,第三個月拿出初步的解決方案並進行內部測試,第六個月完成產品級別的測試並且達到我們要求的性能指標。如果不能按時完成,要有相應的懲罰機制,比如扣除一部分合作費用或者延長他們的知識產權授權期限給我們作為補償。”

 李明補充說:“還有合作費用的支付方式也得明確。是按照階段成果支付,還是先付一部分定金,最後驗收合格再付尾款,這些都要考慮清楚。而且,如果他們研究過程中需要額外的設備或者材料,費用由誰承擔也要說明白。”

 孫力說:“我們在合作執行過程中,要經常和他們溝通。不能他們自己悶頭研究,和我們的生產實際脫節。比如說,他們研究出來的電磁兼容性改進方案,得考慮我們生產線能不能實現。要是方案太複雜或者成本太高,我們根本沒辦法落地,那就白忙活了。”

 趙工點頭說:“對,我們技術部門也要參與進去。我們可以定期和他們開技術研討會,互相交流。比如我們可以分享我們在產品其他性能方面的考慮,讓他們在研究電磁兼容性的時候,也能兼顧產品的整體性能優化。不能只是單純解決了電磁問題,結果產品的其他性能下降了。”

 周勝說:“那怎麼確保他們的研究質量呢?我們不能光聽他們說研究得怎麼樣了吧。”

 趙工回答:“我們可以派我們的技術人員去他們的實驗室,實地監督他們的研究過程。或者要求他們定期提供詳細的研究進度報告,包括實驗數據、遇到的問題和解決方案。而且,我們也可以在我們自己的測試環境裡,按照他們的階段成果進行一些小規模的測試,看看實際效果是不是和他們說的一樣。”

 孫力接著說:“如果在合作過程中發現他們的研究方向或者方法有問題,我們要及時提出來。不能等到最後才發現不行,那就來不及挽回了。我們可以建立一個快速反饋機制,一旦我們這邊發現問題,馬上和他們溝通,讓他們及時調整。”

 當合作快要結束時,周勝又和大家討論。

 周勝問:“合作快結束了,我們要怎麼驗收成果呢?”

 趙工說:“我們要按照合作協議裡規定的性能指標來驗收。就拿電磁兼容性來說,我們要在各種模擬的真實電磁環境下進行測試,看看產品是否能達到我們要求的抗干擾水平。而且要進行多輪測試,確保結果的穩定性。”

 李明說:“除了技術成果驗收,我們還要檢查他們有沒有按照保密協議,銷燬或者歸還我們提供的所有敏感數據。不能讓我們的技術機密有洩露的風險。”

 方勇說:“如果驗收過程中發現問題,我們要根據協議來處理。如果是小問題,可以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整改。要是大問題,可能就涉及到賠償或者法律責任了。而且,我們要確保在合作結束後,我們對他們的研究成果有合法的使用權,無論是用於我們現有的產品升級,還是後續的新產品開發。”

 周勝最後說:“大家說得都很對。這次和電子技術研究機構的合作對我們很重要,我們一定要注意這些環節,確保合作順利,並且能真正為我們帶來有價值的技術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