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某講故事了 作品

第一百二十四章 庫頁島前進貿易站(第2頁)

 “興華朋友的酒我是最喜歡的。”族長誇獎到。“一張熊皮可以換那麼大一缸的好酒,真的是非常滿足!”興華公司對於和殖民地百姓相處主要還是依靠公平買賣為先導的。 

 “哎!老族長,我們山裡的朋友,這麼美味的酒,如果在更遠處的部落,十張熊皮都買不到的。”李指導員開玩笑到。 

 “確實,興華朋友我們從你那裡買到的弓箭小刀比我們用了十幾年的骨頭製作的箭都要好。我們部落那些小夥子都可以打到更多的獵物了。”族長說到。 

 “你們的香料,讓我打到的食物更加美味,我的舌頭都要被他們慣壞了。”族長接過兒子遞給他李指導員帶來的烤雞大快朵頤,李知道也撕下來一塊雞腿趁著父子兩人開心丟給在角落的塔鈉,這倒不是李指導員看上了一個十四歲的女孩,而是他在臺灣有一個和她差不多的表妹,表妹和她一起從兗州來的興華公司,那時候表妹才十歲,自己父母和伯伯伯母都死了,只剩下他和他的表妹亦步亦趨艱難的到來登州府,第一次領興華公司發放的食物時,這些難民看著膀大腰圓的護衛隊很多人雖然餓,卻也很害怕,此時李指導員第一個站起來去領糧食,在他領到了一碗濃稠的紅薯大豆米粥後看到了蜷縮在角落的表妹,那時候他和這個姑娘一樣怯懦。而族長卻沒有了解到這一點,以為一個和自己兒子年齡差不多的李指導員喜歡自己家的女兒,這麼三番五次的把應該是男人桌子上的食物送給女兒。 

 “我的興華朋友,我的女兒明年週歲後就可以婚配了,不過我們要把她和更南面的大部落結婚的。”族長解釋到。 

 “是麼?塔鈉她不是才14歲麼?”李指導員驚訝的詢問。 

 “是的,在塔鈉剛剛剩下來的時候我們就和南面的部落確定,你看扎爾道也會迎娶那家部落的女兒。”族長解釋到,“興華朋友不是麼?”族長紅撲撲已經上頭的臉色盯著李指導員。 

 “我的妹妹和和塔鈉年齡差不多,不過我們公司承認合法年齡是女生16歲,男生18歲。”李指導員回過頭看著族長說到。 

 “噢!我的興華朋友,這太晚了,” 

 “我的大兒子,扎爾道的哥哥!在我16歲的時候就已經出生了!”此時舌頭已經大了的族長有些輕蔑說到。“18歲太晚了!” 

 “這確實不一樣,我們興華公司在18歲以前還是需要學習的。”李指導員解釋到。 

 “學習?那是永遠學不會的!到死之前都要在學習。”族長指著扎爾道說到。“他的哥哥,那時我們部落最強壯勇敢得勇士,可是他只學會了和野獸搏鬥,卻不學習如何保護自己,最終被長生天帶走。18歲太晚了。”經過李指導員瞭解後才知道族長的大兒子是因為躲避棕熊襲擊時滑落山谷導致腿部骨折,要抬起他的時候發現一根被撞斷劈叉的樹枝插進了他的大腿,在同行得族人找到他的時候還未死去,只是腿部骨折的族長長子還有氣息,這對興華公司來說不過是一次簡單的骨折和出血,可是對於山裡的部落來說這是致命得,後來就是抬回來的族長長子被從更南邊的部落請來的薩滿,一頓跳大神後,結果薩滿表示長生天並不眷顧然後就這麼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