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心理側寫?一眾民警的疑惑
“她叫劉梅。”
趙大富交代道:“昨晚我老婆睡著了以後,她把我叫了出來。”
“在我跟她發生關係以後,她不想再偷偷摸摸的,她不想再當小的。她想要我跟我的老婆離婚,我沒有同意。”
“我跟她發生了口角,在推搡之中,我把她推倒到了地上。她的頭撞擊到了地板,斷氣了。”
“我很害怕,但我不想坐牢,所以才想到拋屍。”
“那你為什麼把她的頭給砍了?”
李博陽一邊做著筆錄,一邊繼續詢問道:“還有,你為什麼還割掉了她的胸部,割了她的下體?”
“我是害怕屍體被發現,被人認出來。”
“我跟她發生了關係,我害怕在她的胸部,還有她的下體上留下我的dnA信息。”
“沙沙沙!”
李博陽將趙大富說的,都給記錄了下來。
不得不說趙大富還是有反偵察能力的,只可惜他沒想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拋屍的過程被跨江大橋的攝像頭給拍攝了下來,從而導致他被李博陽給發現。
趙大富原本還只是過失殺人,可他為了逃避責任,將劉梅分屍,並進行拋屍。
他這種情況是不可能輕判的!
李博陽帶著趙大富去找了劉梅的頭顱。
如李博陽之前所料的那般,趙大富是把劉梅的頭給埋到山裡去了。
在李博陽問到,他為什麼不把屍體埋到山裡去的時候,趙大富解釋,他是看到汛期要來了。
只要江水漲起來,就可以把屍體給衝到其他省市去了。
到時候,就算屍體再被人給發現,也不可能會調查到他的頭上去了。
李博陽對此只能夠說,趙大富想的很好。只可惜,他的運氣並不是很好。還沒有等到汛期,屍體就已經被他給發現了。
將這起案子給偵破完後,李博陽朝著輔警小周詢問道:“所長呢?”
他是想要將趙大富的案子提交給張淳風了。
“還在江邊公園吧。”
輔警小週迴答道。
“江邊公園?”
“哦哦哦,哦哦哦!”
李博陽恍然過來了。
他從江邊公園離開以後,也沒有想到這起案子調查起來會這麼順利,趙大富還直接就被他給抓了,並且現在也已經認罪,指認了犯罪現場,以及他將受害人的頭埋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