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他租房子,原來是用來!
高家鎮的兩個民警在外把風,若是高遠志前來出租房,好第一時間用對講機跟他們通知。
李博陽他們還不想這麼快就打草驚蛇。
“就是這間房了!”
李博陽、張淳風、陳輝他們來到了高遠志的出租房前。
他們已經在房東那裡拿到了鑰匙。
陳輝就要去開門。
“等等!”
見多識廣的張淳風制止住了陳輝。
“所長,怎麼了?”
陳輝不解地問道。
“你看到插在門縫的廣告單沒有。”
李博陽給陳輝講解道:“小偷踩點的時候,通常會故意往門上放廣告單。”
“如果房間有人住的話,那麼廣告單就會被取下。”
“相反,若是廣告單長時間沒有人動過。這就說明,房間長時間沒有人住了。”
“那麼他們就會選擇這樣子的房子動手,進入到房間內。”
在電影《空房間》裡邊,就有這麼一個帥小夥專門在別人家門口放廣告牌。
他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來看看。
如果廣告牌給取下了,說明房間內有人。
若是沒有取下,那就說明,房間很久沒有人來了。
那他就會用自己學到的開鎖技術,將門給打開放心地在裡面居住。
“李哥,你的意思是說,有小偷已經盯上了高遠志的出租屋了?”
陳輝挑眉問道。
“不是。”
李博陽搖了搖頭後,對著陳輝說道:“這個廣告單也有可能是高遠志自己放在這裡的。”
“哦?”
陳輝有些不解,高遠志沒事給自己出租屋的門放什麼廣告單?
對此,李博陽解釋道:“他自然是有目的的。”
“如果有人動過他放的廣告單,那麼就代表著,有人進入到了他的出租屋內!”
“他若是知道自己的出租屋被人進過了,那麼就會懷疑他自己暴露了,那麼他很有可能會逃離白原市!”
“一旦他逃亡外地,那麼想要再找到他就不容易了!”
這個時代,還沒有實名制。坐車的時候,也不需要身份證購買車票,給錢上車就走了。除非外在特徵特別強烈,司機或者售票員認得出人,否則壓根沒地方找人去。
這個時代也沒有互聯網,連電視機都非常的少,就算是報紙也不是誰都買得起的。在消息流通的速度不夠快的情況下,就無法快速地通緝到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