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燿 作品
第216章 案發那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刺玫瑰,你可不要以為自己不認罪,我們就拿你沒有辦法了。”
李博陽對刺玫瑰進行了攻心。
“以我們警方現在手頭掌握的資料,你以為自己要是上了法庭以後,就可以逃得過法律的嚴懲了嗎!”
“這是不可能的。”
李博陽強調道:“我只能跟你說,你要是有這種僥倖的心理,還是儘早死心。”
“你拒不配合我們的調查,那你就是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那麼法律對於你的懲罰,只會更重,而不會輕判!”
“你要是積極認錯的話,法官跟檢察官看在你認錯的態度良好。再加上,你殺黃祖也是跟黃祖對你長期的暴力有關,法庭也會對你的案件進行酌情處理。”
李博陽直截了當地說道:“你要是拒不配合調查,那你就是死路一條。”
“你要是積極認錯,那麼你可能不會死刑,而是被判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你想清楚了。”
李博陽一字一字地咬著說道:“這是擺在你面前的兩條路,一條死路,一條活路,要怎麼選,你可要選擇清楚了。”
可以說,李博陽把話說到這裡,說的是非常直白了。
刺玫瑰要是再執迷不悟下去的話,那麼等待她的只會是物理超度,吃花生米!
刺玫瑰在聽了李博陽的話語以後,她再次地陷入到了深深地沉思之中。
從她緊鎖的眉頭之中,也可以看出,她這一回是真的有把李博陽的話,給聽到心裡面去了。
畢竟李博陽說得已經是非常清楚了。
她要是想活的話,那麼她就只能主動把自己犯的罪說出來,並且誠心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李博陽跟刺玫瑰的周旋一直到了凌晨四點,在天變白的時候,刺玫瑰終於是長長地吐出了一口氣。
她知道自己是挺不住了。
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她就算自己不認罪,也同樣是會被告上法庭。
只要法官看到她的證據確鑿,卻還死不認錯。那她這個案件的性質就非常惡劣,她一點也不把法律給放在眼裡,蔑視法律,更沒有誠心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