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燿 作品

第225章 張曼曼主動靠近的段剛?(第2頁)

 張淳風儘管是中年人了,可他還是知道現在時代的風氣比較開放,這男女朋友之間,還沒有結婚,就已經發生性行為的現象越來越多,甚至都成了風氣了。

 一到節假日,各大旅店,主要的消費人群就是男女青年。

 “這也是!”

 之前他們認為段剛是為了色,這才將張曼曼給先奸後殺。

 可張曼曼既然是段剛的女朋友,那他自然是不可能為了色,而把張曼曼給殺害了。

 當然了這並不排除,段剛說了謊。

 張曼曼並不是他的女朋友。

 或者說,他不僅劫色,他還拿走了張曼曼的財物。

 李博陽之所以這麼說,那是因為他看案發現場的照片,現場很明顯有被翻動過的跡象。

 床頭櫃是被打開的,兩個抽屜都被打開了。裡面除了有兩節電池以外,並沒有其它的東西。

 這也符合兇手在殺完了人以後,將張曼曼的財物給洗劫走。

 在床頭櫃的一旁,有一個鬧鐘掉落在了地上。

 上面的時針跟分針所指示的時間分別是三點跟三十分左右。

 讓李博陽感到奇怪的是,鬧鐘的電池並沒有在地上,而是在抽屜裡面。

 “嗯!”

 李博陽指著案發現場的照片,對著張淳風說道:“這個鬧鐘的本體在地上,電池怎麼會在抽屜裡呢?”

 “會不會是兇手不小心碰到了鬧鐘,所以鬧鐘先是掉落到了床頭櫃的抽屜裡邊,掉落了電池以後,在巨大的慣性之下,它又滾落到了地上。”

 張淳風說的這個觀點,是刑警大隊的刑警提出來的。

 “是這樣嗎!”

 李博陽沉思著,在大力的作用下,鬧鐘的底部磕碰到了抽屜裡,導致電池落到了抽屜裡,然後在慣性的作用下,滾落到了地上。

 只是憑藉案發現場照片的話,並不能得到所有的情報,所以李博陽還是打算要親自去一趟案發現場看看。

 不過再去案發現場之前,李博陽想要去找段剛聊聊。

 他看看段剛有沒有在說謊。

 段剛因為有重大作案嫌疑,已經被警方給帶到拘留室了。

 李博陽在拘留室內見到了段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