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疑點遍生的案子(第2頁)
不過他仔細地找了一圈以後,都沒有發現房間內有什麼暗格。
既然如此的話,那麼就不得不說,張曼曼的貴重物品既有可能就是被段剛給拿走了。
要是這個樣子的話,那麼不得不說,段剛的嫌疑就變大了。
他為了霸佔張曼曼的錢,將張曼曼給殺害了。
不過,李博陽很快又皺起了眉頭。
他的目光在注視著床頭櫃,還有掉落在地上的時鐘。
時鐘一般是擺在床頭櫃上的。
它現在掉到了地上,這隻能是被兇手碰著,滾落到了地上。
按照張淳風的說法,兇手碰到了鬧鐘,導致鬧鐘砸落到了床頭櫃的抽屜內,讓鬧鐘的兩節電池掉落到了抽屜內。
接著,鬧鐘又在慣性的作用下,掉到了地面上。
張淳風的這個說法是要建立在抽屜內有鬧鐘砸出的痕跡的。
鬧鐘要想從抽屜裡滾出來,是需要不小的能量的。
所以,應該是可以在抽屜內找到磕碰的痕跡的。
只不過,李博陽並沒有在抽屜內找到什麼磕碰的痕跡。
這就說明,鬧鐘是直接掉落到地上的!
可這麼一來的話,鬧鐘的兩節電池應該是掉落在地上的才對。怎麼會在抽屜裡?
這是有很大的漏洞的!
這就可能是有人,他特意將鬧鐘的電池給摳出來,扔到了抽屜內後,他再把鬧鐘給丟到了地上。
還有日曆上段剛的名字,段剛的聯繫方式。
這也很不正常。
之前,刑警大隊他們以為這是張曼曼所寫的。
可是,他們忽視了一點,那就是字跡!
男生的字跡跟女生的字跡還是有區別的。
只要細心地進行觀察的話,就可以看得出來。
在筆畫上,男生的字會比較用力。結構上,男生的字比較周正,也就是很像方塊,女生的字就顯得比較溫柔,圓潤。
李博陽看著這字跡,這字跡是比較深的,也就是寫的人是比較用力的,字也是周正,像方塊。
故而,這是男性的字體,並不是女性的字體。
既然這字不是張曼曼寫的話,那麼又是誰寫的呢?
難道是段剛留的嗎?
因為張曼曼曾經找過段剛要姓名跟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