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疑點遍生的案子(第2頁)

 不過他仔細地找了一圈以後,都沒有發現房間內有什麼暗格。

 既然如此的話,那麼就不得不說,張曼曼的貴重物品既有可能就是被段剛給拿走了。

 要是這個樣子的話,那麼不得不說,段剛的嫌疑就變大了。

 他為了霸佔張曼曼的錢,將張曼曼給殺害了。

 不過,李博陽很快又皺起了眉頭。

 他的目光在注視著床頭櫃,還有掉落在地上的時鐘。

 時鐘一般是擺在床頭櫃上的。

 它現在掉到了地上,這隻能是被兇手碰著,滾落到了地上。

 按照張淳風的說法,兇手碰到了鬧鐘,導致鬧鐘砸落到了床頭櫃的抽屜內,讓鬧鐘的兩節電池掉落到了抽屜內。

 接著,鬧鐘又在慣性的作用下,掉到了地面上。

 張淳風的這個說法是要建立在抽屜內有鬧鐘砸出的痕跡的。

 鬧鐘要想從抽屜裡滾出來,是需要不小的能量的。

 所以,應該是可以在抽屜內找到磕碰的痕跡的。

 只不過,李博陽並沒有在抽屜內找到什麼磕碰的痕跡。

 這就說明,鬧鐘是直接掉落到地上的!

 可這麼一來的話,鬧鐘的兩節電池應該是掉落在地上的才對。怎麼會在抽屜裡?

 這是有很大的漏洞的!

 這就可能是有人,他特意將鬧鐘的電池給摳出來,扔到了抽屜內後,他再把鬧鐘給丟到了地上。

 還有日曆上段剛的名字,段剛的聯繫方式。

 這也很不正常。

 之前,刑警大隊他們以為這是張曼曼所寫的。

 可是,他們忽視了一點,那就是字跡!

 男生的字跡跟女生的字跡還是有區別的。

 只要細心地進行觀察的話,就可以看得出來。

 在筆畫上,男生的字會比較用力。結構上,男生的字比較周正,也就是很像方塊,女生的字就顯得比較溫柔,圓潤。

 李博陽看著這字跡,這字跡是比較深的,也就是寫的人是比較用力的,字也是周正,像方塊。

 故而,這是男性的字體,並不是女性的字體。

 既然這字不是張曼曼寫的話,那麼又是誰寫的呢?

 難道是段剛留的嗎?

 因為張曼曼曾經找過段剛要姓名跟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