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燿 作品
第481章 做人要有良心啊!(第2頁)
“啊哈?”
張平在聽到了陳海珊這麼說以後,他整個人傻眼了。
“很震驚是吧。”
陳海珊說道:“你震驚也是正常的,你做過的事情,被我說出來了,你又怎麼不會震驚!”
“不是。”
張平立即反駁道:“我想說,我跟我叔叔當時真的是在修車啊。”
“她離開以後,我們都不知道她去了什麼地方了,我又怎麼對她強姦殺人啊!”
“警官,你做人要有良心啊!”
“該有良心的人是你。”
陳海珊的雙眼直勾勾地盯著張平說道:“你有想過夏歡的父母是花費了多少的心血才把她養得這麼大嗎!”
她咄咄逼人地說道:“而你為了自己一時的一慾望,居然殘害了一個這麼好的姑娘。”
“我沒有……”
“就是你。”
張平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陳海珊打斷道:“除了你,還有誰是兇手。”
“警官,真的不是我。”
張平再次否認道:“我都有女朋友了,我們打算下個月就結婚的。”
“夏歡長得是好看,但是我沒有那個必要去強姦她。”
“喝!”
陳海珊呵斥道:“你都說了夏歡長得好看,說明你對她是動心了。”
“你為了達成自己禽獸的慾望,這才要求你的叔叔張明輝幫助你強姦夏歡。”
“我沒有,我沒有。”
張平自然是不會承認自己強姦殺人的。
他清楚得知道,他要是承認自己強姦殺人以後,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他就要成親了。
他要是承認自己強姦殺人,那他的親事鐵定是黃了。
就算她的女朋友會同意繼續跟他在一起,可他女朋友的家人呢?他們會怎麼想?
他又有什麼辦法跟她的女朋友繼續在一起。
她的女朋友還年輕,完全可以找一個好人家嫁了。
他不能承認自己殺人強姦。
他的女朋友肚子裡面已經有三個月的身孕了。
他們兩個人也算得上是先上車後補票。
他假如被判為強姦殺人了,那麼他女朋友的家人大概率會讓他女朋友將他未出世的孩子給打掉。